【星岛综合报道】多伦多东区一名公寓业主因未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被法院判监15日及罚款12万元。
多伦多消防局表示,拥有East York Dawes Road 608号公寓的业主Carolyn Krebs,周二于省级罪行法院被裁定违反《消防保护及预防法》罪成。
除监禁15日外,Krebs亦须支付12万元罚款,以及法定25%受害人附加费。
消防部门指出,Krebs同时拥有Dawes Road 500号物业,而该大厦目前亦因消防安全问题,正接受多伦多消防局持续执法行动。
多伦多消防局于新闻稿表示,今次裁决突显业主遵守《安省消防守则》的重要性,并重申相关标准对保障居民及社区安全具有关键作用。
多伦多消防总长Jessop表示,业主有明确法律责任,必须确保建筑物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他强调,《安省消防守则》属法律规定,而定期检查及妥善维护消防系统,对减低风险及保障居民与消防员安全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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