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的加拿大联邦政府今年新预算,拟上调资本利得税纳入率(Capital Gain inclusion rate),下周6月25日即将正式实施。昨天节目都市脉搏邀请到我们身边的财税专家Poy Zhong女士从专业角度为我们解析了这一变化对普通民众的影响。今天我们继续连线,请她就这一政策变化对企业主的影响继续干货分享!
采访嘉宾: Poy Zhong
加拿大税务局注册报税师
专业理财顾问

采访内容
- 如果是公司的资本增值,处理情况不同,是怎么样的呢?
POY:
这个新政,对于公司,包括信托(除了某些特殊的,比如残障家人设置的信托,可以享受个人的capital gain inclusion rate之外),没有这个头25万的50%。直接一刀切,6月25日公司产生的增值,则全都按照66.7%的比例算收入。
比如,你公司持有房产,本金50万,市场110万
公司卖掉房子,增值60万
公司当年算收入,60×67%=40万
公司的被动投资税率为,50.17%,交税20万。
原本公司60万增值,只需要交税,15万。
公司税务的影响是:
- CDA额度变少
公司的CDA是免税分红给股东的额度。金额越多,越能从公司获得免税的分红。
CDA的额度,一般来说只有三种可能会产生
– 公司capital gain免税的那部分
– 公司收到其他公司的CDA发的分红
– 人寿保险在股东死后赔钱给公司,减掉保单当时的成本ACB
大部分公司能拥有CDA的情况比较多的就是第一种,有capital gain的时候。
原来卖资产50%算为公司投资收入,50%算为公司CDA额度
现在卖资产2/3算为公司收入,1/3算为公司CDA额度
所以公司能免税发的钱变少了。
- 公司的RDTOH退税额变多
这点其实无可厚非,因为算收入的部分变多了,自然这个退税额会变多。
RDTOH是说,为了实现公司和个人税率的一致性,先让公司按被动投资的50.17%交了高税率,将来股东给自己发分红的时候,再退税给公司。
原来60万的增值,有30万算收入,现在是40万算收入,那纳入RDTOH也会新加多,原来只有9.2万,现在变成了12万(40万x30.67%)这个属于Non-eligible RDTOH,也就是说将来有12万的额度可以在你发了分红给股东的时候,有机会退回来。
公司发taxable dividend,每发1块,退38.33%。
公司将来发分红给股东,发了31.2万的分红给股东后,会收到退税12万,用光RDTOH额度。但这个简单讲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没啥好算计的。
- 公司持有投资资产的吸引力降低
用公司持有房产,将来再卖的时候,会产生capital gain
如果产生了50万capital gain
2/3算收入,乘以税率50.17%,16.5万的税就要交出去。
与此同时,由于CDA的减少,你能发给股东到手的免税分红就变少
那么你就要发更多的分红到手上,才能用满RDTOH的退税额。
发更多的分红,就代表个人交更多的分红税。
以前很多人总想着用公司持有房产,以前没有新政的时候,除非你是专门做房地产生意的,几套房产的朋友一般是不建议这么操作的。现在,有了这个新政,就更不建议了。
2、很多small business 的公司,如果有留存收益,是不是就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了,只能发分红出来,不再适合做投资了?
POY:
这是个好问题,目前看来看去,被动投资的项目里面,公司持有保险,还是一个非常好选择,可以说,可能是最好的选择。
公司持有人寿分红保单,保的是股东insured的寿命life
因为新的税改,使capital gain比例提高,CDA的比例降低,但人寿保险创造的CDA并没有更改。
比如,保单在股东过世时,赔偿100万,保单当时成本为10万
股东过世,保险赔偿100万给公司,公司收到免税
公司有了100万现金同时,还有了CDA额度90万
公司可以将100万的现金中的90万免税的发给新的股东,或者estate
剩余的10万ACB,算是调整后的保险成本,要算为应税分红,交税会大大降低。
保险的成本在付清之后,每年都在减少,在人到85岁时,不管你买的保单多大,付了多少钱,ACB基本都降到了0
那么保险产生的CDA额度,将会越来越高,随着人自然过世,最终的保额基本上都会通过CDA,免税的赔给家人或者进入遗产。
3 在咱们实施新政的这一年,实施前和实施后如何计算呢?
对,在2024年,算是过渡年,稍微会复杂一些。
对于在 2024 年 6 月 25 日之前开始并在该日或之后结束的纳税年度,将适用两种不同的基本纳入税率。因此,纳税人需要分别识别 2024 年 6 月 25 日之前实现的资本收益和损失(peroid 1)以及 2024 年 6 月 25 日或之后实现的资本收益和损失(peroid 2)。
首先,同一期间的收益和损失将首先相互抵消。如果某一期间的收益(损失)超过同一期间的损失(收益),则会产生净收益(损失)。纳税人在第 2 期间产生的净收益(不包括个人不超过 250,000 加币门槛的部分)将适用更高的纳入税率,只要这些净收益未被第 1 期间发生的净损失所抵消。
个人每年 250,000 加币的门槛将在 2024 年完全可用(即不会按比例分配),并且仅适用于第 2 期间实现的净资本收益减去第 1 期间的任何净资本损失。
例如,
Robert 在 2024 年
6 月 1 日实现资本收益 60万 加币
7 月 25 日实现资本损失 7.5万 加币
10 月 1 日实现资本收益 47.5万 加币
Robert 在第 1 期间的资本收益为 60万加币,将适用一半的纳入税率,从而产生应税资本收益 30万 加币
在第 2 期间的净资本收益为(47.5- 7.5)40万加币,一半的纳入率将有效适用于前 25万加币,三分之二的纳入率将适用于剩余的 150,000 加币,导致第 2 期间的应税资本收益为12.5万+10万= 22.5 万加币。
所以,Robert在2024 纳税年度的总应税资本收益将为 30+22.5=52.5万 加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