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综合报道】列治文市将于两至三个月后,在五号路(No. 5 Road)以西的大部分住宅区道路,将车辆时速限制降至每小时30公里,主要干道不受影响,仍维持限速50公里。
市议会一致投票通过了相关的附例修订案,预料新例将在下次会议上正式获得通过。
市议员罗吉兰(Laura Gillanders)表示:“这是合适的限速,列治文并非所有住宅区都设有行人路,而且还有骑单车的孩子,所以这样做是很合理的。”
多年前,列治文市已在部分区域如史蒂夫斯顿(Steveston),将部分道路限速降至30公里。
新例将会把限速范围大幅扩展,几乎涵盖列治文所有主要住宅区。

然而仍有部分区域除外,例如市中心南至Blundell Road、北至River Road、西至Gilbert Road及东至四号路(No. 4 Road)之间的区域。
市议员希德(Kash Heed)和麦乐田(Bill McNulty)当初鉴于市中心商业区附近经常有行人被撞伤的事故,联合提出此项动议。
他们所指的是位于Granville Avenue与Westminster Highway之间的一段三号路(No. 3 Road)。该路段是列治文中心商场(Richmond Centre)、天车站和多幢高层住宅大楼的所在地,但即将生效的新例并未涵盖该个区域。希德表示希望日后能透过另一项动议,将这个区域纳入实施新限速的范围内。
新例亦调整了相关政策,让市政府能较容易地实施交通减速措施,例如设立路面减速带。
在新法案获正式通过后,市府将分阶段设置限速每小时30公里的交通标志。预计工程将在今个夏季进行,需时大约两至三个月。
图:列治文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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