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航罢工】航班被取消乘客兴集体诉讼  指加航误导及提供不准确资讯

加拿大都市网

【星岛综合报道】有受加拿大航空(Air Canada)工潮影响航班被取消的乘客展开集体诉讼,指控加航误导乘客和提供不准确资讯,导致乘客可能错失部分赔偿权益或蒙受更大损失。

LPC Avocat Inc.律师事务所已代表一位受影响的加拿大乘客,申请提出集体诉讼。

这项拟议的集体诉讼已提交魁省高等法院,指控加航“误导乘客”,并向乘客提供不准确的资讯,以引导他们接受以飞行积分形式接受退款,而不是告知乘客根据《航空乘客保护条例》(APPR) 可享有的法律义务和权利,以及其他相关法例。

根据诉讼文件内容,该名乘客早前购买了一张从满地可飞格林纳达的机票,票价440.95元,原定于8月17日上午6时起飞,下午2时40抵达目的地。

加航于8月13日发出了为期72小时的停飞通知,告知乘客由于机舱服务员罢工,加航将于周四及周五开始取消航班,周六将全面停飞。

原告于8月16日上午8时32分收到加航的电邮,通知其航班被取消。

电邮件中写道:“我们将会在阁下的航班被取消后的三天内,搜索超过120家航空公司找寻改订机票选项。这可能需要一点时间,如果阁下不想等候,并希望自行搜索选项或取消订票以获得退款,请揿下面的按钮。”

律师事务所指该电邮“含有虚假和误导性资讯”。

法庭文件中写道:“(该邮件)引导集体诉讼的成员犯错,因为它暗示加航可以在‘航班被取消后的三天内’为乘客重新预订机票,这违背了法例的规定。”

律师事务所更指,该电邮也未有提及,当航班的延误或取消超出其控制范围时,航空公司有法律责任为乘客提供免费改机票的服务,可改至任何航空公司营运的下一个可用航班,包括任何合理的航线。

根据APPR规定,新订航班必须在原机票起飞时间后的48小时内起飞。

律师事务所补充道,加航也没有告知乘客,如果无法在原机票起飞时间后的48小时内为乘客预订下一个可用航班,加航需要为原机票中未使用的部分退款,或根据旅客的选择来提供免费的替代安排(包括改订任何航空公司的下一个可用航班)。

法庭文件中称,由于加航在发出电邮后数小时内未有再联系该乘客,原告于8月16日上午10时27分,自行向另一航空公司预订了新航班。不久之后,她收到加航电邮通知,表示已为她重新预订了加勒比航空公司(Caribbean Airlines)的航班,将于8月20日晚上8时出发,中途多次停站,将于8月21日上午8时10抵达格林纳达。

律师事务所认为,加航为她改订了原航班取消后86小时(超出了48小时)出发的航班,违反了APPR法例;并指加航“未有履行其根据APPR第18(1.1)(a)条规定的法定义务,为她预订‘任何航空公司的下一个可用航班’的机票”。事实上,在8月17、18和19 日,其他航空公司仍有可用航班。

拟议的集体诉讼中合资格的成员包括全球所有自8月14日起行程受到加航罢工事件影响,而加航未有按法律要求为其预订“下一个可用航班”或作出“替代安排”的人士。

该律师事务所表示,此宗集体诉讼的目的是为受影响的加航乘客寻求赔偿,以及就所受损失作出补偿,具体金额待定。

详情可参阅LPC Avocat Inc.律师事务所为这宗集体诉讼建立的网页

图: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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