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命令最多延长一年!
昨日,安省省府宣布将制定新法案《重启安省法案:灵活应对疫情》(Reopening Ontario “A Flexible Response to COVID-19”Act)。若该法案获得省议会批准,省府将有必要灵活性来应对疫情所带来的风险和冲击。
该法案保证,安省紧急状态结束之后,部分重要抗疫措施仍将有效。
具体而言,该份法案将:
1、在法案通过后三十日内,所有依《紧急管理及民事法案》而颁布之紧急命令仍将有效。
2、该法案准许省督(Lieutenant Governor in Council)每次将紧急命令最多延长三十日,以守护民众安全。
3、省督可修改所有依《紧急管理及民事法案》而颁布之紧急命令。前提是所修改内容涉及人员调动(labour redeployment),工作场所管理规定,场所或空间关闭令,集会或公众活动规定,以及企业或机构应如何为客户安全提供服务和商品,如何遵守公共卫生建议。
4、该法案不准许省府颁布新紧急命令。
5、当情况安全之时,省府可废除现有紧急命令。
除非经省议会批准,省府依法修改或延长紧急命令之权利将在法案通过一年后自动失效。同时,省府必须在权利失效后向省议会提交报告。
不仅如此,为进一步保证监督得当和公开透明,该份法案将要求省府必须每三十日向省议会其中一委员会至少汇报一次。
此外,安省省府有意确保本省紧急状态失效时间和该份法案生效时间之间没有时间差。因此,今天将于省议会讨论一项动议,将紧急状态有效期延至2020年7月24日。
(来源:省府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