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使用服务需要签的点击合约 有多大效力?

加拿大都市网

■有学者呼吁现在应审查点击合约问题,立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网上图片
■■有学者呼吁现在应审查点击合约问题,立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网上图片

当用户在网上使用一些公司的服务,或透过网络购买产品或服务,往往会看到一份篇幅长到不可思议的合约或使用条款,要求用户点击“同意”或是点选一个表示“同意所有条款”的方框。这类合约被称为“点击合约”(click agreements)。这些合约或条款不仅篇幅长,而且使用非常拗口复杂的语言,以致没有几个人在点击“同意”之前,真的从头到尾仔细阅读条款内容。

当用户没有仔细阅读所有条款而惴惴不安地点击了“同意”时,往往会有这样的担心:会否在合约的第几十个段落中,藏着没有意识到的霸王条款或是“与魔鬼的交易”?日后为此产生的纠纷又如何平息?加拿大广播公司(CBC)采访加拿大合同法权威人士表示,对于“点击合约”的有效性,加拿大政府应该立法明确保护消费者的权利。

法律无明确界定有效性

一个相关问题是民众在点击同意这些原本应该有约束力的条款之前,有多少人仔细阅读过它们。加拿大科技时评人赫什(Jesse Hirsh)对CBC表示,统计上看,可以说民众从来不阅读。因为这些条款在设计时的初衷,就是不鼓励民众阅读它们,就是让民众远离它们,就是让民众认为“我不需要理会这些条款”。

“一个冗长、要求用户在电脑上点一下就全盘接受的合同,通常是要用户接受一些如果他们了解真相之后,根本不会接受的条款。”赫什表示,这类网上合约如此难懂,篇幅如此长,本身就应该令人想到,这合同不是保护“你”的,而是保护“他们”的。

这些条款的有效性(validity)目前仍存在争议,法律目前也没有明确界定。一些法庭判决已经否定了类似合约的有效性。近期沸沸扬扬的脸书,对于其客户资料的保护与使用问题,加拿大最高法院做出判决,尽管温哥华一名女用户“表面上”接受允许脸书使用其脸书照片及帐户信息推广产品的条款,但此举与卑诗省的隐私法相抵触。

涉隐私法与消费者权利冲突

一些专家认为,解决这类涉及加拿大隐私法与消费者权利之间冲突的个案,目前法庭并不是最好的地点。加拿大合同法方面的一位权威斯旺(Angela Swan)表示,与其花费时间对这些合同进行修改,或是花费宝贵的法庭时间做出判决,再以这些判例形成的普通法指导日后的法庭裁定,现时是时候透过立法来介入,保护消费者的权利。斯旺在加拿大从事合同法律师工作,同时又在约克大学奥斯古法学院(Osgoode Hall Law School)教学,著有加拿大合同法方面的教科书。

历史上加拿大法院做出过判例是一个条款只要是“合理的”,不论用户是否意识到其存在,都具有效力。而现代合同法中以书面签定的合约,签署即意味着同意和承诺,不论其条款是否合理。

斯旺认为现时出现更新的“点击合约”,法院还没有明确它到底应该适用于上述两个原则中哪一种。她指点击合约中的条款往往是“不合理、冒犯性的及滥用的”,否定对消费者的担保,增加解决纠纷的难度,把不明白的条款强加给用户。斯旺表示,在此情况下,政府必须出台一套标准化的立法,来解决诸如隐私保护、消费者权利保护及平息纠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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