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用戶在網上使用一些公司的服務,或透過網絡購買產品或服務,往往會看到一份篇幅長到不可思議的合約或使用條款,要求用戶點擊「同意」或是點選一個表示「同意所有條款」的方框。這類合約被稱為「點擊合約」(click agreements)。這些合約或條款不僅篇幅長,而且使用非常拗口複雜的語言,以致沒有幾個人在點擊「同意」之前,真的從頭到尾仔細閱讀條款內容。
當用戶沒有仔細閱讀所有條款而惴惴不安地點擊了「同意」時,往往會有這樣的擔心:會否在合約的第幾十個段落中,藏着沒有意識到的霸王條款或是「與魔鬼的交易」?日後為此產生的糾紛又如何平息?加拿大廣播公司(CBC)採訪加拿大合同法權威人士表示,對於「點擊合約」的有效性,加拿大政府應該立法明確保護消費者的權利。
法律無明確界定有效性
一個相關問題是民眾在點擊同意這些原本應該有約束力的條款之前,有多少人仔細閱讀過它們。加拿大科技時評人赫什(Jesse Hirsh)對CBC表示,統計上看,可以說民眾從來不閱讀。因為這些條款在設計時的初衷,就是不鼓勵民眾閱讀它們,就是讓民眾遠離它們,就是讓民眾認為「我不需要理會這些條款」。
「一個冗長、要求用戶在電腦上點一下就全盤接受的合同,通常是要用戶接受一些如果他們了解真相之後,根本不會接受的條款。」赫什表示,這類網上合約如此難懂,篇幅如此長,本身就應該令人想到,這合同不是保護「你」的,而是保護「他們」的。
這些條款的有效性(validity)目前仍存在爭議,法律目前也沒有明確界定。一些法庭判決已經否定了類似合約的有效性。近期沸沸揚揚的臉書,對於其客戶資料的保護與使用問題,加拿大最高法院做出判決,儘管溫哥華一名女用戶「表面上」接受允許臉書使用其臉書照片及帳戶信息推廣產品的條款,但此舉與卑詩省的隱私法相抵觸。
涉隱私法與消費者權利衝突
一些專家認為,解決這類涉及加拿大隱私法與消費者權利之間衝突的個案,目前法庭並不是最好的地點。加拿大合同法方面的一位權威斯旺(Angela Swan)表示,與其花費時間對這些合同進行修改,或是花費寶貴的法庭時間做出判決,再以這些判例形成的普通法指導日後的法庭裁定,現時是時候透過立法來介入,保護消費者的權利。斯旺在加拿大從事合同法律師工作,同時又在約克大學奧斯古法學院(Osgoode Hall Law School)教學,著有加拿大合同法方面的教科書。
歷史上加拿大法院做出過判例是一個條款只要是「合理的」,不論用戶是否意識到其存在,都具有效力。而現代合同法中以書面簽定的合約,簽署即意味着同意和承諾,不論其條款是否合理。
斯旺認為現時出現更新的「點擊合約」,法院還沒有明確它到底應該適用於上述兩個原則中哪一種。她指點擊合約中的條款往往是「不合理、冒犯性的及濫用的」,否定對消費者的擔保,增加解決糾紛的難度,把不明白的條款強加給用戶。斯旺表示,在此情況下,政府必須出台一套標準化的立法,來解決諸如隱私保護、消費者權利保護及平息糾紛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