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获邀赴人大会议 高冰尘指声誉未毁

加拿大都市网

被民事控告诽谤的传媒人高冰尘,周五亲身结案陈词。冯瑞熊摄

■潘妙飞近日被中国政府邀请参加山东省人大会议,高冰尘指显示其声誉并未受灾难性影响。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冯瑞熊

 

加拿大华人社团联席会名誉主席、加拿大浙江同乡联合会主席潘妙飞,民事控告媒体人高冰尘(又名黄河边)诽谤及损害名誉一案,周五本是审讯最后一天,由被告高冰尘结案陈词,但高在陈词时,提及潘妙飞近日被中国政府邀请参加山东省人大会议,显示其声誉并未受影响。基于这次提出的是新证据,法官要求高冰尘需正式提出申请,并准许他在4月初出庭亲身陈述申请,法官同时嘱咐他要找律师协助。

由于没有律师代表,周五的结案陈词由被告高冰尘亲身以普通话宣读,再由传译翻译为英语。结案陈词前,法官沙玛(Sharma)提醒被告在陈词中所引述的证据,必须要在之前审讯中曾经提及,但被告在陈词中,提到原告潘妙飞最近被中国政府邀请参加山东省人大会议,去年也是浙江省的示范侨领,显示他所写的文章未有对被告造成灾难性的影响。

官嘱被告找律师协助

对于被告的新证据,原告代表律师里兹代尔(Lisa Ridgedale)提出反对,指被告若有新证据,应该之前申请,现在才加入将导致审讯没完没了。不过,法官考虑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不熟悉法律程序,原告被邀参加人大会议又是最近发生,且这项证据涉及控方指原告的侨领地位因被告的文章受到影响,最终准许被告向法庭申请作为新证据,但嘱附被告要找律师协助,并且定在4月6日由被告出庭陈述申请。为了公平起见,法官也准许控方提出有关这方面的新证据。
在结案陈词中,被告指自己从事新闻工作30年,过去13年是中国社区问题的观察者和评论员,撰写有关原告的10篇文章,被告称是基于对社会公众最大利益的关注,因为原告是一位知名公众人物,与本国三级政府及领事馆均有良好关系。他指所披露的讯息来源,全部都以中国权威官方平台为基础,更相信中国政府披露这些讯息时,已经过严格核实和审查,他本身也对这些讯息进行认真比对,然后才写评论文章。

指索偿额难负担

原告在2016年12月入禀卑诗最高法院,指被告多次在社交媒体发文,散布他身为富豪却隐瞒收入以领取牛奶金,在中国欠下巨额税款,更在本地花钱购买侨领身分等,令他名誉受损。控方去年11月结案陈词时,向被告索偿36至45万元,更要求法庭颁令,要求被告删除此前所有有关原告的文章及播报内容,及永远禁止被告再撰写有关被告的文章。原告潘妙飞周五并未现身法庭。
不过,被告指原告要求的赔偿不仅不合理,也不反映原告声称遭受的任何损害,因为被告“在海外的工作受到了中国官方的称赞”。被告更称:“索赔额超出了我的能力,我们写千字的稿件才30到40加元,原告要求的数字,意味我必须在这一行终身工作来偿付。”

“新闻自由输不起”

在陈词结尾,被告说:“在过去11个月的时间,我的朋友们为我担忧过,我的家人为我紧张过,担心我可能输给又有钱又有势力的原告,更担心输了这官司的后果……我对家人说,作为个人我们可以输,但是,加拿大的新闻自由输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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