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妙飞律师声称高冰尘 事实陈述评论混为一谈

加拿大都市网

潘妙飞周二没有到庭旁听。图为他此前出庭作证。李群摄

潘妙飞周二没有到庭旁听。图为他此前出庭作证。李群摄

本报记者李群

潘妙飞代表律师里兹代尔(Lisa Ridgedale)周二指出,高冰尘在两个月内针对潘妙飞所写的文章多达10篇,这些文章中很多内容符合法律条文中有关“责任侵犯名誉权”条件。另外,高冰尘在诉讼开始后仍继续撰写有关潘妙飞的文章,也通过社交媒体发布视频报道,这也成为原告方提出加重性损害赔偿的依据。

里兹代尔在庭上针对10篇文章,逐一指出其中侵犯及伤害潘妙飞名誉权的地方。其中,使用特别字眼侵犯名誉,更降低原告的声誉;指名道姓指出对象为潘妙飞;相关文字及讯息由被告发布,更被其他人转发。里兹代尔指出,高冰尘文章内容均具备这3个要素,符合诽谤及损害名誉的条件。

里兹代尔指出,高冰尘作证时曾强调撰写有关潘妙飞的文章为评论,涉及内容均来自中国媒体报道及官方讯息,因此没有必要进行核实。但高冰尘将事实陈述与评论混在一处,更表明自己是拥有多年经验的记者,会使得读者认定他所评论的部分为事实。

里兹代尔说:“即使是评论部分也是恶意的,因为被告所引述的事实未被证实,这就造成了实质性伤害。”
她进一步质疑高冰尘的报道并不涉及公众利益,高冰尘也从未就他针对潘妙飞指控的严重性、讯息来源的可靠性等,尽作为记者的义务而向潘妙飞核实。高冰尘的相关报道也不具“紧急性”的属性,动机是将潘妙飞作为“问题侨领”代表而“抓典型”,结果是对事实部分不在意,只是希望引发公众对潘妙飞负面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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