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大手笔派钱 海外港人难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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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刚移民本国的香港移民,不清楚“通常居住在香港”由何时开始计算。 图为不少港人聚居的列治文。 资料图片

■香港特区政府向没有交薪俸税市民,派发4,000港元。 资料图片
 

香港特区政府公布《财政预算案》“关爱共享计划”,向符合相关条件并且在2017-18年度没交薪俸税市民派发4,000港元,其中一个条件是“通常居住在香港”,即在过去12个月有不少于180日身处香港,也就是说移民海外或长居中国内地的港人未能受惠。但有刚移民大温数月的香港移民称,在过去一年他居港超过180日,不清楚港府是由何时开始计算?《星岛日报》记者曾向香港驻多伦多经济贸易办事处查询,该处表示要征询有关港府意见,才能回复。相关新闻见B1、3

据港府公布,“关爱共享计划”申请人须要符合4项条件: 
(一)2018年12月31日或以前年满18岁、持香港身分证并通常居住在香港;
(二)没有在香港拥有任何物业;
(三)没有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长者生活津贴、高龄津贴或伤残津贴;
(四)(i)在2017至18年度没有缴交薪俸税并就此作出声明,或(ii)退税少于4,000港元并出示税单为证。

居港日子未提从何时计算
另外,如果市民拥有物业并用作自主,没有缴交薪俸税而享有的差饷宽免少于4,000港元;又或他们须缴交薪俸税,但退税和差饷宽免的得益合共少于4,000港元,这些市民也可以申请发放差额。
对于上述条件第一项中提及“通常居住在香港”的定义,指是过去一年居港日子不少于180日,但是从何时开始计算,就引起部分海外移民的疑问。去年年底才由香港移民本国的龙先生向《星岛日报》记者表示,如果是由宣布当日(香港时间3月23日)为期限,过去一年即去年3月24日至今年3月23日,他居港日子就超过180日,但如果以今年12月31日为期限,过去一年就是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他如果今年不返香港,居港日子则是零,也是完全不符合条件。

就此疑问,记者周五向香港驻多伦多经济贸易办事处查询,如何是“通常居住在香港”,以及何时开始计算,办事处回复是“现征询(港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容后另覆”。但至周五晚上截稿前,仍未收到该处的回复。港府在2011年时曾向所有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的成年人派发6,000港元,受惠包括大部分移民本国的香港移民以及他们下一代,除了引发在本地开港元户口热潮外,更有人因此组团回港领取该笔款项,并且顺道探亲和购物,由于今次海外移民不在派钱之列,令部分大温居民感到可惜,有人称如果海外港人都能受惠,必定会掀起另一次回港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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