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父子长期分离 妨碍孩子健康成长

加拿大都市网

■■法官认为CBSA考虑并不全面,故而推翻其决定。网上图片

 

星岛日报记者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8年前对一个中国籍男子下达递解令,多年后临近执行时,该男子已经与一位华裔加国永久居民结婚,并育有一个6岁儿子。其配偶并已经递表申请担保其移民,正在等待家庭团聚移民排期审核。当事人就此向边境局申请延迟递解,以等待移民部对其配偶担保申请的审批结果。边境局内陆执法部门没对当事人网开一面,拒绝延缓递解申请。当事人于是诉诸联邦法院,法官最终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考量,同意延缓递解。

当事人为黄姓(音译: Huang)中国籍男子,在加拿大没有移民身分。他的妻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两人的孩子于6年前在加拿大出生。当事人与妻子一起生活多年,但直到2017年3月13日,他的妻才达到配偶担保人资格。其担保申请于2017年4月21日呈交给移民部,目前仍等待审核。

联邦法院主审法官对于边境局官员在孩子最佳利益上的分析和认知存在不同意见,认为边境局没有充分考虑与孩子最佳利益相关的各种证据。

法官表示,孩子在未成年之时,可能被迫与父亲长时间分离,这不能被合情合理地认为是一件司空见惯、无足轻重的事情。当事人可以就遣返之后这家庭所面对经济压力、照顾小孩子的压力等情况,向边境局提供更有说服力的证据。但即使没做到这点,最基本事实是目前当事人一家倚靠妻子一人不算高的收入生活,而且面对房屋贷款的巨大压力。此外当事人在妻子外出工作时,承担每天照顾小孩责任。

指边境局强人所难

法官认为边境局要求当事人必须证明一旦即时递解,会给家庭造成“永久及不可挽回的分离”,且只有出现这种情况才算影响小孩子的最佳利益,这是强人所难(vastly overstates the burden )。即时遣返会造成长时间父子分离,从而损害小朋友的健康成长,这点是显而易见的。长期分离对幼年小孩的影响需要更加严谨分析,边境局就此做的评估却没有如此精细。

法官指如果边境局在先前考虑递解父母时,从来没有仔细充分评估其子女的最佳利益,则这一过程现在须要仔细完成。

边境局在行使酌情权决定是否批准当事人延缓遣返时,核心的问题是要仔细考虑即时遣返,将可能给家庭造成多长时间的分离,在这过程中家庭要克服哪些经济上和心理上的困难。

法官认为边境局就上述事关当事人家庭利益的命题所作出的评估,是“不足够的、敷衍的”,因而是“不合情理的”。法官由此裁定撤销边境局拒绝延迟递解当事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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