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检方误导审讯不公 华青理据未获认同

加拿大都市网

案中被裁定二级谋杀罪成的华青康廷伟,在入禀状指检控官结案陈词刻意误导陪审团,导致审讯不公,又认为主审法官没有向陪审团作明确指引,表达他与3名同伙有共同谋划抢劫可能,各人犯案动机均等;上诉庭法官审视裁决后,不认同华青理据,认为陪审团持平客观,法官指引亦无问题。

上诉华青在入禀状中称,质疑高等法院主审法官在引导陪审团时,没有向陪审团应考虑多个可能性,就是案中各被告都有共同动机与共同参与谋划该宗入屋抢劫,众人是否有共同动机及参与度,是影响众被告被定罪名的重大缘故。

他指正因为陪审团在法官没有恰当的指引下,才认为他是案中主谋,其余被告为从犯,令其余2人裁定误杀,一人无罪,他被判二级谋杀。

上诉庭法官称虽然主审法官在引导陪审团时,欠缺上诉华青所提之项目,但主审法官有向陪审员提及,若认为涉案华青与其余众人有共同动机与参与策划,应视为共犯,故上诉庭法官不认为主审法官在引导陪审团时有任何问题,亦相信陪审团考虑到所有可能性,并慎重地审视所有证词才作出决定。

涉案华青导致死者致命
上诉华青又指在控辩双方交叉盘问法医时,纵使法医指死者下颚被击碎,但控辩双方皆没盘问法医此伤势是否造成死者死亡致命伤,然而检控官在结案陈词中提到,由涉案华青如挥动高球棍般用长枪柄击打死者下颚伤势,是加速死者脑部死亡主因,华青指控方结案陈词有误导陪审团之嫌,且将导致死者死亡致命伤亦归在他的头上,并不公平。

上诉庭法官审视陪审团裁决书与法医证词后,认同陪审团看法,相信涉案华青向死者下颚重击,是导致其伤势恶化主因;涉案华青尚未挥动长枪柄击打男死者下颚前,男死者仍发出轻微呻吟声,身体亦些微郁动,当华青击打男死者下颚后,男死者随即不再动及没有声音。

上述事项令陪审团接纳控方陈词,指涉案华青重击加速了男死者身亡,上诉庭法官认为陪审团结论理由充分。

另外陪审团依据证人证供,总结相信涉案华青是入屋抢劫案主谋,他亦涉及指使其余2名被告令死者“收声”,陪审团才作出判其二级谋杀罪成,上诉庭法官认为陪审团裁决合理,驳回上诉华青论据,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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