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一个华裔女子被指误导加拿大移民部官员,被取消永久居民身分,其后以人道理由提出上诉,上月申诉人的上诉获批,永久居民身分得以保留。
申诉人李娜(Na Li,译音)是中国公民,以同居配偶李新(Xin Li,译音)为主要申请人,而自己作为依亲者申请移民加拿大,结果于2009年10月9日获得永久居民身分。
担保丈夫移民被揭发
在2010年12月,申诉人前往日本度假,并探望自己于2008年在中国邂逅的男子吴震(Zhen Wu,译音),两人感情发展迅速,并于2011年11月29日共谐连理。在2012年2月,申诉人透过家庭类别,担保吴震申请移民加国。
在填写作为担保人的问卷中,申诉人声称在此之前,从未与他人结过婚,亦从无与他人有过与夫妻无异的同居关系。
在2012年10月17日,吴震在北京接受移民部官员面试时表示,与申诉人是在2008年底开始男女朋友关系,并且用互联网、视讯聊天或互发短信来保持联络。吴震称,知道申诉人与一个名叫李新的男子同住一个单位,但是申诉人强调,李新是一个同性恋者,故此不知道申诉人与李新之间的同居配偶关系。申诉人在2013年3月22日接受本国公民及移民部官员的查问时称,在来到加拿大时,自己与李新面对一些困难,两人争拗因此增加,尽管两人仍在同一柏文单位内居住至2011年5月,但实际上两人的同居配偶关系已于2010年5月结束。
申诉人续道,自己与吴震在2008年认识,当时对吴震有好感,但两人的感情到了2010年12月,自己到日本探望对方时才展开。申诉人承认当时对吴震说谎,讹称李新是男同恋者。同日,李新亦被同一个移民部官员查问,并确认与申诉人的关系于2010年5月告终。移民部官员据此,认为申诉人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时,误导移民部,因此取消申诉人的永久居民身分。申诉人以人道理由,提出上诉。
经过聆讯,移民上诉庭考虑到申诉人来加8年;对自己当时的做法感到懊悔;连同自己曾在法国居住过的数年,申请人没有在中国居住达15年,一旦返回中国居住,恐怕无法适应在中国的社会转变;以及申请人的女儿在加国出生,批准申诉人的上诉,永久居民身分获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