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丈夫移民隱瞞曾有同居配偶 移民部要取消華裔女子永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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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被指误导移民部,一度遭取消永久居民身分。资料图片
■申訴人被指誤導移民部,一度遭取消永久居民身分。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

一個華裔女子被指誤導加拿大移民部官員,被取消永久居民身分,其後以人道理由提出上訴,上月申訴人的上訴獲批,永久居民身分得以保留。

申訴人李娜(Na Li,譯音)是中國公民,以同居配偶李新(Xin Li,譯音)為主要申請人,而自己作為依親者申請移民加拿大,結果於2009年10月9日獲得永久居民身分。

擔保丈夫移民被揭發

在2010年12月,申訴人前往日本度假,並探望自己於2008年在中國邂逅的男子吳震(Zhen Wu,譯音),兩人感情發展迅速,並於2011年11月29日共諧連理。在2012年2月,申訴人透過家庭類別,擔保吳震申請移民加國。

在填寫作為擔保人的問卷中,申訴人聲稱在此之前,從未與他人結過婚,亦從無與他人有過與夫妻無異的同居關係。

在2012年10月17日,吳震在北京接受移民部官員面試時表示,與申訴人是在2008年底開始男女朋友關係,並且用互聯網、視訊聊天或互發短訊來保持聯絡。吳震稱,知道申訴人與一個名叫李新的男子同住一個單位,但是申訴人強調,李新是一個同性戀者,故此不知道申訴人與李新之間的同居配偶關係。申訴人在2013年3月22日接受本國公民及移民部官員的查問時稱,在來到加拿大時,自己與李新面對一些困難,兩人爭拗因此增加,儘管兩人仍在同一柏文單位內居住至2011年5月,但實際上兩人的同居配偶關係已於2010年5月結束。

申訴人續道,自己與吳震在2008年認識,當時對吳震有好感,但兩人的感情到了2010年12月,自己到日本探望對方時才展開。申訴人承認當時對吳震說謊,訛稱李新是男同戀者。同日,李新亦被同一個移民部官員查問,並確認與申訴人的關係於2010年5月告終。移民部官員據此,認為申訴人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時,誤導移民部,因此取消申訴人的永久居民身分。申訴人以人道理由,提出上訴。

經過聆訊,移民上訴庭考慮到申訴人來加8年;對自己當時的做法感到懊悔;連同自己曾在法國居住過的數年,申請人沒有在中國居住達15年,一旦返回中國居住,恐怕無法適應在中國的社會轉變;以及申請人的女兒在加國出生,批准申訴人的上訴,永久居民身分獲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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