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移民因藏毒被驱逐出境 上诉遭驳回!

加拿大都市网

07/01/11 - MISSISSUAGA, ONTARIO - Friends hang out outside the Immigration offices. The Martinez family is deported from Canada for Columbia after a failed attempt to seek asylum in Canada. About 60 friends and family, mostly of son Sebastian, 14, were on hand for the emotional farewell at T1 at Pearson International Airport. (RICK MADONIK/TORONTO STAR)

本报记者

一个来自香港的男子在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后,因藏毒罪成,被判缓刑,出狱后接到递解出境令,男子向联邦法庭提出司法复核,然而申请已遭联邦法庭驳回。

出生于香港的上诉人唐锦添(Kam Tim Tong,译音),本身是新西兰公民,1993年11月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不过上诉人的前妻及3子女选择留在新西兰,并没跟随上诉人移民加国。

2005年上诉人被裁定藏有毒品作贩卖用途罪名成立,判处两年缓刑及罚款5万加元,其中1.5万加元要即时支付,余款两年内缴清。加拿大联邦移民部于2007年2月,以上诉人曾犯下严重罪行为由,向上诉人发出递解出境令。

上诉人就递解令向移民上诉局提出上诉。2009年9月,上诉局经联邦移民部同意下,下令暂停递解令4年,但附有条件,包括上诉人每6个月须按指定日期,亲身向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报到;要书写报告,报告必须包含若干详情;要努力寻找工作;以及要遵守缓刑以及所有法庭命令。

2013年该暂停递解令届满时,联邦移民部向上诉局呈交书面声明,指上诉人期间未有遵守部分条件,包括未尽全力寻找及保持全职工作。上诉人提出上诉。经考虑,上诉局2014年延长暂停递解令2年,并修改部分条件。2016年暂停递解令届满前3个月,移民部指在该段时间里,上诉人没有遵照部分条件,包括没有维持良好行为,因为上诉人期间触犯了公路交通法,而被罚款375元。

上诉人再提出上诉,但被上诉局于2017年2月驳回。为此,上诉人入禀联邦法庭提出司法复核,理由是在上诉局的聆讯期间,程序上对他不公平,包括他没有传译员、对他作出有偏见言论,以及移民上诉庭未充分考虑人道因素,例如上诉人一旦被递解出境,上诉人的同居配偶及儿子可能出现经济困难。

联邦法院2017年12月在安省多伦多,审理上诉人司法复核申请。在庭上,上诉局指曾问上诉人是否需要传译员,如听得不明白可以即时提出。

经审理,联邦法院法官2018年1月裁定,上诉局已考虑到所有因素,因此决定驳回上诉人的司法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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