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财政部长莫奈(Bill Morneau)联同多个著名经济学家,研究改革全国税务制度,藉以防止高收入者利用精密会计方法,从而逃过缴付巨额的税款,其中最常见是透过成立私人公司合法避税。
有别于个人入息税,小企业及私营公司的联邦及省税率合共只有约15%。而全国的私营公司数量近10多年不断上升。根据财政部资料显示,私人公司由2001年的120万家,增加至2014年的180万家,其中自雇专业人士开设的私人公司,在过去15年更增至3倍。
税务专家指出,目前税制的其中一大漏洞是容许收入分拆问题。根据现行法例,就是家人在公司没有任何实质工作,私营有限公司的东主也可以把收入分散给予配偶及18至24岁的子女。若配偶和子女本身没有其他收入,他们更可以继续以低税率报税。
财政部估计,这个问题令到联邦库房每年少收约2.5亿元。自由党政府正考虑修例,经营者必须透过“合理测试”,从而证明其家庭成员实质参与业务。
拟提高公司税
另一个主要税制漏洞是盈利处理方式。不少私人公司把每年赚取的盈利,投资在互惠基金及房地产,而非机械和仪器等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项目。只要有关资金仍然属于资本部分,该公司便可以缴付较低的公司税率。
以安省两个室内设计师为例,其中一人为自雇,另一人则成立私人公司,2人收入同是25万元,生活开支也同是10万元,并且把扣税后余款拨作为退休金储蓄。自雇者扣税后的退休金储蓄为6.7万元,而成立私人公司者则把“被动收入”以公司名义再进行投资,最终可以用作退休金储蓄的金额则有9万元。
据联邦财政部的资料显示,2015年,全国有限公司的被动投资总额达270亿元。政府正在研究的其中一个应对措施是提高公司税,然后为再直接投资公司营运的经营者提供退款。
加国税制中的第3类主要漏洞是利润转移。以缅省一家大型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某年收益有65万元,公司东主年薪25万元,若要从公司额外提取30万元,以年薪55万元计算,他须要缴付约13.7万元个人入息税。但若以股份形式透过其他多家相关公司转移,该个东主最终仅须缴付约7.6万元的税款。联邦政府正考虑立法禁止上述利润转移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