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稅或將提高 財長研稅改防止企業避稅

加拿大都市网

莫奈

聯邦財政部長莫奈(Bill Morneau)聯同多個著名經濟學家,研究改革全國稅務制度,藉以防止高收入者利用精密會計方法,從而逃過繳付巨額的稅款,其中最常見是透過成立私人公司合法避稅。

有別於個人入息稅,小企業及私營公司的聯邦及省稅率合共只有約15%。而全國的私營公司數量近10多年不斷上升。根據財政部資料顯示,私人公司由2001年的120萬家,增加至2014年的180萬家,其中自雇專業人士開設的私人公司,在過去15年更增至3倍。

稅務專家指出,目前稅制的其中一大漏洞是容許收入分拆問題。根據現行法例,就是家人在公司沒有任何實質工作,私營有限公司的東主也可以把收入分散給予配偶及18至24歲的子女。若配偶和子女本身沒有其他收入,他們更可以繼續以低稅率報稅。

財政部估計,這個問題令到聯邦庫房每年少收約2.5億元。自由黨政府正考慮修例,經營者必須透過「合理測試」,從而證明其家庭成員實質參與業務。

擬提高公司稅

另一個主要稅制漏洞是盈利處理方式。不少私人公司把每年賺取的盈利,投資在互惠基金及房地產,而非機械和儀器等與公司業務有關的項目。只要有關資金仍然屬於資本部分,該公司便可以繳付較低的公司稅率。

以安省兩個室內設計師為例,其中一人為自雇,另一人則成立私人公司,2人收入同是25萬元,生活開支也同是10萬元,並且把扣稅後餘款撥作為退休金儲蓄。自雇者扣稅後的退休金儲蓄為6.7萬元,而成立私人公司者則把「被動收入」以公司名義再進行投資,最終可以用作退休金儲蓄的金額則有9萬元。

據聯邦財政部的資料顯示,2015年,全國有限公司的被動投資總額達270億元。政府正在研究的其中一個應對措施是提高公司稅,然後為再直接投資公司營運的經營者提供退款。

加國稅制中的第3類主要漏洞是利潤轉移。以緬省一家大型有限公司為例,該公司某年收益有65萬元,公司東主年薪25萬元,若要從公司額外提取30萬元,以年薪55萬元計算,他須要繳付約13.7萬元個人入息稅。但若以股份形式透過其他多家相關公司轉移,該個東主最終僅須繳付約7.6萬元的稅款。聯邦政府正考慮立法禁止上述利潤轉移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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