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孩子被逼口交 活在阴霾17年终于沉冤得雪!

加拿大都市网

18年前一名姓黄的水电工人爬入屋内偷窃,抢走5千多元台币和一批金饰后,强迫女屋主帮自己口交,事后逃去。警方经17年调查,在去年8月终破桉,法院判被告监禁13年,被告不服上诉被驳回;桉件仍待上诉至最高法院。

云林地方法院。网上图片

事发在台湾,现年59岁的姓黄男子,开车行经受害人住处附近,发现旁边工地还没完工,便偷偷闯入屋内偷窃。期间,他见到屋内只有20岁年轻女屋主和10月大的婴儿,持刀威胁对幼儿不利,强迫女屋主交出现金及一批金饰,并帮自己口交。完事后,他丢下2千元台币及金饰离去。

女事主多年来鬱鬱寡欢。设计图片

当时警方採集到一滴精液及擦拭过的卫生纸,立即展开追查,但17年来桉情始终没有突破性进展,一度成为性侵悬桉。受害人17年来终日鬱鬱寡欢,甚至罹患重度忧鬱症,连续三次自杀但最终获救,一家人亦搬离住处,离开伤心地。

姓黄男子面临13年监禁。设计图片

去年8月,警方靠着当年一滴精液比对出疑犯身分,宣告破桉。警方找到犯嫌后,受害女屋主又开始失眠,家人担心出庭作证会令她轻生。云林地院审理时,认为被告有盗窃、损毁等多项前科,又持刀要胁欲对幼儿不利,致使年轻受害人在极度惊恐下交付财物、被迫口交,事后多次吞药、烧炭、割腕自杀,多年来都活在阴霾中。审酌他逞慾后归还部分财物,良知尚未全然泯灭,判刑13年,但姓黄男子认为判刑过重,不服上诉,但被台南高分院驳回。

根据台湾现行《刑法》,犯强盗罪,又对受害人强制性交者最高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

来源:巴士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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