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指出,安达优季于今年3月23日,在京都府南丹市一处停车场附近的公厕内,用双手勒毙11岁的继子。
案发后,被告将继子遗体抬上私家车,先后载往南丹市一处山林、道路中央安全岛以及一处茂密草地转移藏匿。3月29日,他又将遗体运往山林中弃置。直到4月13日,遗体才被发现。
被告最初按遗弃尸体罪被警方逮捕,侦讯时他承认犯案。调查人员称,凶手表示,因死者不认他是亲生父亲,愤怒下起杀机。关于尸体被转移一事,他表示这“并非事先决定的”,转移是为了避免有人找到尸体。
起诉书指出,安达优季于今年3月23日,在京都府南丹市一处停车场附近的公厕内,用双手勒毙11岁的继子。
案发后,被告将继子遗体抬上私家车,先后载往南丹市一处山林、道路中央安全岛以及一处茂密草地转移藏匿。3月29日,他又将遗体运往山林中弃置。直到4月13日,遗体才被发现。
被告最初按遗弃尸体罪被警方逮捕,侦讯时他承认犯案。调查人员称,凶手表示,因死者不认他是亲生父亲,愤怒下起杀机。关于尸体被转移一事,他表示这“并非事先决定的”,转移是为了避免有人找到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