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刚-资料图片)
遭谋杀华裔富商苑刚遗产争夺案,12月14日星期五由分别代表5个孩子的多位律师做结案陈词,他们分别引用加中不同法律对于婚姻和配偶的定义,力证本案唯一原诉人(法庭代号母亲1,简称M1)与苑刚之间不属于夫妻关系。
第1号及第5号儿童公共监护及受托人代理律师麦克拉蒂(Ross Mclarty)向法官迈尔斯(Elliott Myers)做结案陈词时指出,从M1提供与苑刚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来看,苑刚与M1之间没有恋爱关系。他从未向M1说过恋人间的浪漫话语,也没有提过要让M1来加拿大,或是移民来加拿大。此外,苑刚与其他几个母亲都曾去不同的地方旅行,但与M1却没有,即使回到中国也是住在北方一个大城市,而非M1所居住的家乡城市。M1在作供时亦无法回忆起苑刚的许多旅行记录,证明苑刚与M1的联系非常有限。在苑刚母亲的一封书信中,更是提到苑刚看上其他女人,不想再见M1和她的孩子。
4号孩子的律师戴维森(Dean Davison)指,苑刚只是想要孩子,这几位母亲都并非意外怀孕,而是苑刚有计划而为之。他只是孩子的父亲,并没有意愿与任何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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