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综合报道】一名男子因性侵罪被判有罪,他辩称自己患有“性梦游症”,但这一辩解最终被驳回。根据卑诗省最近一宗民事案件的法庭判决,该男子被勒令向受害者支付超过20万元的赔偿金。
据CTV报道,安东尼乌斯(Karl Richard Antonius)曾是一名矿业高管,他在2020年被判犯有一项性侵罪。在此之前,法官考虑并驳回了他关于其行为并非出于自愿的辩解。
在审判期间,法庭获悉,安东尼乌斯最初否认与该女子发生过性关系,并指责她谎称遭到性侵以勒索钱财,即使在性侵检查中提取的DNA证据面前,他依然如此辩解。
但随着案件的进展,安东尼乌斯告诉法庭,他得出了不同的结论。
判决书上写道:“他说他当时想,也许她梦到了发生性关系,于是他开始研究这种可能性,并因此找到了一篇关于性梦游及梦食的文章。他说他知道梦食,但以前从未听说过性梦游。他进一步了解了性梦游,以及它如何与‘梦食、失眠,以及所有其他我能感同身受的症状混为一谈’。”
“由于他对性梦游有了更多了解,他现在承认自己确实(与该女子)发生了性关系。他说他为她感到难过,也为自己感到难过,但尤其为她感到难过。”
法官认为安东尼乌斯的证词总体上不可信,驳回了他不应为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辩解。他被判处两年减一天的监禁。
这名受害女子因受媒体通报禁令保护,身分受到保护。她控告安东尼乌斯性侵,该案判决于周二(2日)在网上公布。
法官米尔曼(Warren B. Milman)指出,刑事定罪所需的举证责任比民事案件更为严格,因此,有罪判决足以认定安东尼乌斯负有责任。法官也表示,安东尼乌斯未向法院提交任何答辩状,导致法院做出缺席判决,判该女子胜诉。

这宗性侵案发生在2015年,地点在温哥华一间五星级酒店。
“在受害者睡着之前,施暴者多次试图与她发生性行为,但均遭到她明确拒绝。受害者睡着后,施暴者脱去了她腰部以下的衣服,并与她发生了无保护性行为。”米尔曼的判决书援引了量刑法官的陈述。
这名女子在提交给法院的民事诉讼宣誓书中描述了性侵犯对她的影响,包括事后对怀孕及性疾病感染的恐惧、接受“侵入式”体检带来的压力,以及她经历的回想及噩梦。
尽管接受了心理咨询,这名女子告诉法庭,11年后她仍然饱受创伤。
法官写道:“她形容自己‘如同昔日自我的影子’。她难以维系友谊和亲密的家庭关系,也难以建立新的关系。她对人失去了信任,尤其是对男性。她对约会失去了兴趣,并担心自己再也找不到人生伴侣。”
“尽管她知道自己对所发生的一切不负有责任,但她仍然饱受内疚和自我厌恶的折磨……由于不愿离开家中这个安全的港湾,她的世界变得狭小了许多。她认为被告剥夺了她的安全感和自我认同。”
法院还审查了该女子母亲及心理医生的证词,认定三人所描述的影响均“可归因于”安东尼乌斯的行为,“因此被告有义务赔偿原告的相关损失”。
该名女子获赔20万元的非经济损失赔偿金,这笔赔偿金广义来说是对精神痛苦的补偿。此外,她还获赔约一万元的心理咨商费用。
该名女子曾寻求5万元的惩罚性赔偿,但法官以刑事判决已生效的案件中很少判处此类赔偿为由,驳回了她的请求。
米尔曼写道:“我认为现在没有理由得出法官所判的刑罚过轻的结论。”
(图:星岛资料图片、Pexels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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