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综合报道】多伦多两名男子因对一名昏迷女子进行轮奸,被法院判处各监禁9年。案件受害人从未现身报案,身份至今不明,在庭上仅以“Jane Doe”称呼。
案件发生于2024年8月22日,地点为市中心Dan Harrison区一个公共房屋大厦的楼梯间,整个过程被闭路电视拍下,最终成为定罪关键证据。两名被告分别为56岁的Gary Beckford及59岁的Jason Bartley,早前被裁定集体性侵罪成。
主审法官Brock Jones在周三(29日)判刑时形容案情“极度骇人”,指两人轮流对受害人作出剥削行为,“其对待方式残忍且令人发指”。
法官指出,两名被告均有长期犯罪纪录,并涉及滥药问题,且因违反法院命令需额外服刑。扣除审前羁押时间后,两人仍需服刑约7年半。
闭路电视成关键证据 罕见无受害人作证定罪
案件其中一大特殊之处,在于没有受害人出庭作供。一般而言,性侵案件需证明受害人未有同意,但法官指出,从闭路电视画面可清楚见到受害人当时处于昏迷状态,无能力作出同意。
法官在判词中形容:“她无法自行站立,其软弱无力、近乎没有生命迹象的身体,完全由施害者操控。”

案发当晚,监控画面显示Bartley将一名疑似20至30岁的女子扛在肩上进入楼梯间,而Beckford则为其开门。法官认为女子因吸毒而失去知觉,但未有证据显示毒品由两被告提供。
其后,Beckford对女子作出性侵犯并离开,而Bartley则继续多次强迫女子进行口交。法官强调,在整段过程中,受害人完全没有清醒迹象。
约一小时后,女子一度醒来并推开Bartley,其后走到楼梯处再次吸毒并再度昏迷。期间Bartley仍在旁作出猥亵行为。约半小时后,女子再次醒来并离开现场。
法官斥两人“无可救药” 利用弱势女性犯案
法官指出,两名被告“共同形成性侵犯受害人的意图并付诸行动”,并强调案件本质是“利用一名脆弱女性作出性剥削”。判词亦直指两人为“职业罪犯”,几乎没有改过自新的可能,“完全不尊重社会规范”。
控方原建议判刑9年,获法庭接纳;辩方则分别要求判处3年或已服刑期,但未被采纳。虽然Beckford在庭上道歉,但法官认为其悔意并不真诚;至于Bartley,辩方指其感到羞愧并有悔意。
受害人身份不明 无法提交影响陈述
由于受害人身份一直未能确认,案件未有提交受害人影响陈述。法官表示,虽无法得知事件对她造成的具体影响,但强调一些基本事实毋庸置疑。
法官在庭上说:“她是一个人,是社会中同样值得尊重与关怀的一员。她的家人与朋友,亦同样因被告的行为而间接受到伤害。”
(图:多伦多星报)T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