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加拿大最高法院拍板 亲密伴侣暴力可以成为索赔依据

加拿大都市网

【吉米言法】2026年5月15日,加拿大最高法院给出了五名大法官多数,一名赞成,三名反对的判决(Ahluwalia v. Ahluwalia),裁定允许个人以亲密伴侣暴力侵权行为主张,要求金钱赔偿。这个案子的重要性就在于,加拿大最高法院确认亲密伴侣暴力成为新的索赔法律依据。

参考此份255页的裁决,阿卢瓦利亚(Ahluwalia)夫妇于1999年结婚,并于2001年第一个孩子出生后,移民来到了加拿大。在16年的婚姻期间,阿卢瓦利亚先生对妻子实施了身体和精神虐待。

这种摧残限制了妻子在婚姻关系中的自主选择权。阿卢瓦利亚先生随后提起离婚诉讼。阿卢瓦利亚女士同意离婚,并向法庭提出了获得子女的单独监护权、子女抚养费、配偶赡养费、家庭财产均分以及出售婚姻住所等正常离婚请求。不仅如此,她还要求就其遭受的虐待获得赔偿。

在安省高等法院庭审期间,法官认定家庭暴力构成一项新的侵权行为,并判给阿卢瓦利亚女士一系列的补偿性、加重以及惩罚性赔偿。庭审法官表示,如果她没有认定“亲密伴侣暴力”这项新的侵权行为,她会根据现有的殴打和故意造成精神痛苦的侵权行为判给相同数额的赔偿。

阿卢瓦利亚先生提起上诉。在安省上诉法院,阿卢瓦利亚先生承认他的虐待行为构成现有侵权行为下的责任。上诉法院同意这一观点,但是安省上诉法院裁定家庭暴力或胁迫控制(CoerciveControl)并不能构成一项新的侵权行为。在这个判决的基础上,上诉法庭减去了部分庭审法官判给阿卢瓦利亚女士的赔偿金额。

阿卢瓦利亚女士没有低头,随即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本案的亮点就是“亲密伴侣暴力”。首先侵权行为(Tort)是一种民事诉讼,指个人因他人对其造成损害而要求赔偿。但是现有的侵权行为,例如殴打(Assault)和故意造成精神痛苦(Intentional Infliction of Emotional Distress,简称IIED),不能充分涵盖亲密关系中胁迫和控制行为
(Coercive and Controlling Conduct)所造成的损害,因此有必要确立一种新的侵权行为。

在多数意见中,卡西勒(Kasirer)大法官解释说,亲密伴侣暴力从法律和社会层面,均受到广泛一致的批评,其核心就是一种胁迫控制行为。而这类这类行为会限制个人在关系中的尊严、自主权和平等地位。

亲密伴侣暴力不仅限于我们一般理解的身体暴力行为,还可能包括孤立、羞辱、监视、经济控制、性胁迫和恐吓等行为。

但是现有的侵权行为不足以涵盖亲密伴侣暴力造成的全部伤害。例如,攻击罪可以涵盖某些身体伤害或威胁伤害行为;故意造成精神痛苦罪可以涵盖严重的精神或心理伤害。然而,这些侵权行为并不能完全涵盖胁迫控制这种对尊严、自主权以及平等地位的残害,现有的侵权行为,包括殴打或攻击,通常具有偶发性,无法涵盖对受害者自主权的干涉以及长期侵蚀;而故意造成精神痛苦(IIED)的赔偿又仅限于精神伤害,不包括对剥夺自主权的赔偿。另外目前家庭法的司法实践更多需要受害者在提告时削足适履,而这种裹小脚的方式增加了受害者获取公正的障碍 

卡西勒大法官列出了亲密伴侣暴力这项新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1)一个人必须证明,不当行为发生在亲密关系期间或关系结束后,2)对方故意实施了虐待行为,但并不需要证明有通过虐待行为而达到胁迫控制目的的意图,3)并且从客观的角度,该行为构成胁迫控制。

虽然此案从庭审到终审历尽十年,但是阿卢瓦利亚女士坚持走到了终点,她不仅得到了自己的胜利,更加为所有经历“亲密伴侣暴力”的受害者们从此在加拿大打开了一扇依法索赔的门。

也就是说,虐待行为发生于亲密关系期间或之后、行为人故意实施虐待,以及该行为在客观上构成胁迫控制,那么该行为就构成亲密伴侣暴力侵权,受害人就可以堂堂正正地要求赔偿了!

撰文:吉米言 (卑诗公益法律服务社团 Access Pro Bono Society of BC 法律义诊服务总管及资讯官)

网路图片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延伸阅读

六旬妇喜获100万彩金 彩票留手袋数日先发现中奖 “无法相信自己已是百万富翁”

大温数千新柏文卖不动 两大热门华人区竟占了一半库存

联储局鹰风大作美元疯狂吸金 加币遭抛售恐跌穿70美仙大关

杜林区两个公共泳滩水质不合格 卫生部门吁市民勿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