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有网店商家发文控诉,指早前接获一批寄往江苏“苏州市浒墅关中心小学”的45把红色雨伞订单。买家收货数天后申请“无理由退货”,惟商家收到退件后,发现所有雨伞均有明显使用痕迹,伞面严重破坏及出现褶皱,且每把伞上均写有学生姓名,根本无法作二次销售。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
据内媒《扬子晚报》报道,商家表示,涉事订单于本月12日签收,买家翌日曾反映有5把雨伞损坏,惟商家因事忙未及回复,买家遂于15日将全数45把雨伞退回。商家强调,落单前已向买家声明该批雨伞为“一次性用品”,仅承诺签收时破损包换,使用后损坏恕不退换。这批雨伞连同往返运费,令商家合共损失378元人民币。商家其后多次联络买家,对方均“已读不回”。

商家指雨伞均明显使用过及损毁。 扬子晚报

商家指雨伞都写有学生的名字。 扬子晚报

涉事学校。 扬子晚报
内媒记者昨日(20日)前往涉事小学采访,门卫以校领导及教职员不在为由拒绝;记者其后致电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得知采访意图后更直接挂断电话,校方至今未作任何回应。
不过,事件曝光后峰回路转。商家于19日晚已将相关控诉影片下架,并透露涉事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已多次主动联络致歉,并全数赔偿45把雨伞的货款及所有运费损失。
有内地律师指出,“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前提是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若商品被使用甚至损毁后再要求退款,属违背诚信原则,商家有权拒绝退款并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