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2年发生的一宗随机持刀杀人案,17岁死者父亲因不满一审,仅判博坐监的凶手赔偿5万多元,提出上诉要求赔偿158万元,结果二审时,凶手的出生日期被改成作案时不足18岁,推翻原本的死刑判决。
死者身中逾20刀
林伊豪被杀时只有17岁,家中独子的他当时在福建莆田学厨。2022年8月2日晚,林伊豪遭曾某彬以网购的20cm长的匕首,从后连刺4刀,林遇袭后逃走,被曾持刀追上再攻击,林伊豪满身鲜血倒在工作的饭店大厅,身中逾20刀死亡。

林伊豪家人难以接受,博坐监的凶手可以免死。大风新闻

林伊豪家人难以接受,博坐监的凶手可以免死。大风新闻

林伊豪家人难以接受,博坐监的凶手可以免死。大风新闻
一审判决书显示,当时“18岁”的曾某彬作案后到派出所自首,声称“认为该男子必死之后,才持刀投案”,目的是不用判死又可以坐很久监,又指自己拒绝亦不同意家人代其向受害者方赔偿。
一审判决,指曾某彬故意杀人罪成,判处死刑及向死者家人赔偿5.57万人民币。死者父亲林金灿上诉,要求赔偿158万余元。
称避罚款改出生证明
莆田中院再审认定,曾某彬的年龄出生日由2004年4月6日,更改为2005年4月6日,由于作案时未满18岁,推翻死刑,改判无期徒刑。
凶手年龄突然变小,原因是其父亲称,当年为避1000元罚款,同意村干部建议,将曾某彬出生日期改大一岁。
林金灿表示,一审时凶手曾表示“恭喜发财,你儿子被我杀了”,对于再审免去被告死刑难以接受,“我们家(的天)在这场无妄之灾中塌了,我儿子死得不明不白,我希望司法机关能关注到本案的特殊性。”
莆田市检察院今年2月指,莆田中院的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指林金灿申诉理由不成立。林金灿正向福建省检察院提起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