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深夜,湖南长沙一名49岁男子刘俊(化名)约同事被拒后,独自前往长沙市望城区一处钓场夜钓,最终不幸堕海身亡。家属认为钓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一纸诉状将两名经营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91万余元。。

男子独自夜钓示意图。iStock

男子独自夜钓示意图。iStock
法院判决男子自身承担八成责任
5月14日,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刘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应对自身安全负主要责任。明知夜钓风险高,且在经营者多次建议找同伴的情况下,仍坚持独自垂钓,自身承担80%责任。而钓场方面虽设置警示标识及救生设备,但存在钓位路面不平、无安全护栏、24小时营业却无夜间巡查、监控失效等多项安全隐患,在得知刘俊无同伴后亦未阻止或加强防护,需承担20%责任。
法院最终核定刘俊家属各项损失107万余元,判决钓场经营者赔偿18万余元(已扣除先前支付的5万元),另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双方均服判,判决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