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市发生一宗罕见的重婚案。一对各自拥有家庭的男女在打工期间互生情愫,竟抛家弃子以夫妻名义同居长达15年,期间更育有一名私生子。男方正室苦苦追查并持续举报8年后,警方最终立案起诉。法院一审裁定两人“事实重婚”罪名成立,分别判囚1年8个月及1年3个月。两人坚称没有领取结婚证而不构成重婚并提出上诉,案件目前正待二审宣判。
从小相识婚后打工重逢
综合内媒报道,涉案的48岁男子罗某与52岁女子闫某均为四川通江县人,两人从小相识,且各自已婚并育有子女。2009年,两人在河北唐山打工期间重逢并发展出婚外情,其后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诞下一子。

法院判决。
正室持续举报8年
罗某的正室妻子获悉后,曾于2009年5月亲自从四川远赴唐山“捉奸”。虽然未能当场截获两人,但她在丈夫与闫某的住处桌上发现一张字条,上面写着“爱上你是我的错”,下款为闫某的名字。正室表示,自那次事件后,她便再也没有见过丈夫。多年来,她不断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及向警方报案,惟初期因证据不足未获立案,直至她持续举报8年后,警方终在2018年正式立案侦查。
辩称无注册不算重婚
通江县法院一审审理查明,在2009年至2016年间,罗某与闫某在各自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使闫某于2016年正式离婚后,两人仍继续同居。法院认定两人的行为已触犯内地《刑法》第258条,构成重婚罪。
庭审期间,罗某与闫某极力辩称,两人从未领取过结婚证,因此不应构成重婚罪。惟法院严正指出,只要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使没有正式登记注册,在法律上仍构成“事实重婚”。
一审法院最终判处罗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闫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两人对判决不服,随后上诉至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已于本月16日开庭审理,历时约5小时,两人依然坚称不构成重婚罪,法官未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