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短剧近年在内地大行其道,但产品内容却出现不同问题。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今日(24日)就《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通报指,为进一步繁荣微短剧,壮大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推动微短剧健康发展,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起草《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就制作方面,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制作的微短剧,制作机构和播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依据有关规定在每集明显位置添加提示标识;播出单位应当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制机理、模型、数据和应用结果等,优先推荐优质微短剧,不得使用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的算法模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