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易成提供的文件显示,信托合约有苏立道签署。受访者提供
■蔣易成提供的文件顯示,信託合約有蘇立道簽署。受訪者提供
■蔣易成提供的文件顯示,投資合約有黃世惠簽署。受訪者提供
卑詩證監會(BCSC)於2017年收到投訴而展開調查,發現華裔商人黃世惠(Paul Se Hui Oei)於2009年開始,指示投資者把資金存入本地一名律師的信託基金戶口,黃向投資者表示,資金將用作成立兩間由他開設、名為Cascade Renewable Carbon Corp.及Cascade Renewable Organic Fertilizer Corporation(統稱Cascade)的公司。不過,黃世惠私自挪用部分資金,存在多項欺詐行為。
黃世惠涉及63項投資,總額超過500萬元;其名下的加拿大馬努(Canadian Manu)移民和金融服務公司(簡稱:加拿大馬努)也涉及63項投資,總額相若;另0863220 B.C. Ltd.涉及33項投資,總額超過300萬元、0905701 B.C. Ltd.則涉及30項投資,總額約200萬。
黃世惠及他的公司於2017年12月被BCSC裁定欺詐指控成立,總涉款超過1,300萬元,而他就從中國投資者騙取超過500萬元。
中國投資者遭騙逾500萬
案情顯示,由2009至2013年,黃世惠名下控制兩間經營堆肥生意的公司,他以這兩間統一稱為Cascade公司的名義,向來自中國的新移民或有意移民的投資者,共集資約1,330萬元。
此外,黃世惠也擁有兩間號碼公司,而他通過這些號碼公司,向有關投資者發出Cascade公司股份。黃世惠取得投資者同意後,就把原本存入Cascade公司信託戶口的資金,轉入他的個人戶口。該Cascade公司信託戶口,由列治文的蘇立道律師事務所設立。
黃世惠曾堅持沒有詐騙投資者,只是蘇立道律師事務所提供給他的法律意見「有問題」。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