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治文市議會周三通過一間公司在該市東部一個工商混合區,改變土地用途以種植醫藥用大麻的申請。不過市府發言人稱,該公司仍需要得到加拿大衛生部(Health Canada)醫藥用大麻生產設備的牌照,才能成為大麻種植場。
市府發言人亞當斯(Clay Adams)周四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稱,市議會在周三的特別會議上,除區澤光(小圖)外,市長及其他市議員都支持該申請。區澤光一直反對該申請。
據市府職員報告,Rosebud Productions Inc.申請將菲沙伍德路(Fraserwood Way)23000號一個工商混合區3個單位,作為醫藥用大麻種植場。該處面積約共1.8萬平方呎,實現兩期營運後,種植的大麻由900至1,200株。
最終須獲衛生部種植牌照
亞當斯表示,市議會在審批大麻植植場申請時,有「三不批」:種植休閑用大麻不批、使用農地種植不批、靠近民居不批。他說,今次申請的地點是一個工商混合區,既不是農地,也不靠近民居。
不過,亞當斯指雖然市議會已通過,但不代表這申請「已成交」,因為申請者還要得到聯邦衛生部種植醫藥用大麻牌照。他指市府與衛生部是互相配合的,市府職員報告也證實,衛生部已接到有關申請,並指申請正在處理中。
區澤光(小圖)
在2016年,市議會曾批准在6號路(No.6 Rd.)一間醫藥用大麻種植場改變土地用途申請。不過,該種植場至今仍未取得聯邦衛生部商業種植醫藥用大麻牌照。
區澤光周四告訴本報記者,他反對的理由是市府2016年通過的政策,即列市市內只有一間醫藥用大麻種植場。他說:「既然定下政策,為何現時要改變?如果有第二間,又會有第三間和第四間。」他認為,除非之前第一間取消了申請,市府才可以批准第二間。
亞當斯稱,市府會獨立審核每宗申請,並表示不排除會有第三或第四間醫藥用大麻種植場申請。區澤光則指出,若以後再有申請,他都一樣會反對。
本報記者馮瑞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