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民事充公辦公室本月較早時入稟卑詩最高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指兩間分別位於溫哥華及史戈米殊(Squamish)的大麻店屬非法,而兩個分別在史戈米殊及彭伯頓(Pemberton)的物業是來自犯罪所得,因此要求充公該兩間估價共逾193萬元的物業及83萬元在兩間大麻店所起出的現金。
據《溫哥華太陽報》(Vancouver Sun)報道,被列入該宗民事訴訟的與訟人,分別是巴德茲拉大麻公司(Budzilla Cannabis Inc.)的董事兼經營者霍爾(Redan Ronald Joseph Houle),以及草根醫藥公司(Grass Roots Medicinal Inc.)的董事兼經營者傑克特夫婦(Chad William Jackett and Tania Lynn Jackett)。
民事充公辦公室在12月11日提出的訴訟指,位於溫哥華的巴德茲拉大麻公司及位於史戈米殊的草根醫藥公司,均未有取得向任何個人或商店分發或出售大麻的許可證,因此屬於非法。
大麻店內檢獲逾81萬現金
訴訟指,霍爾經營的非法大麻店開設於溫哥華的京士威道,警方在4月時到過該大麻店,並提出警告。
在9月,溫哥華警方發現在該間京士威道大麻店內,有幾個裝有干大麻的罐子,還有各種大麻用具、幾瓶標有大麻提取物的瓶子、用來磅重的磅秤、811,661.60加元和4,262美元,該批現金已被檢走。
同樣在12月11日所提出的訴訟中,民事充公辦公室指,傑克特夫婦在史戈米殊的坦塔盧斯路(Tantalus Rd.)上經營非法大麻店草根醫療公司。而位於彭伯頓以北的自由農場(Liberty farm)則非法生產大麻產品,並非法出售給草根醫療公司。
訴訟又聲稱,坐落於史戈米殊鐵杉大道在(Hemlock Ave.)38100號路段的一所房屋,以及位於彭伯頓以北的貓頭鷹嶺路(Owl Ridge Rd.)7700號路段的自由農場,都是犯罪所得和被用來洗黑錢。根據卑詩物業估價處資料,該間史戈米殊房屋估價81.8萬元,而貓頭鷹嶺路物業估價111.8萬元。上述指控迄未在法庭得到證明。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