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遺產稅(二) – 把錢給國庫,做慈善,還是留給子孫?

加拿大都市网

文:闕建華 /網上圖片

在美國的頂尖富人中,我們看到一個現象,好像美國頂尖的富人都在走慈善這條路。比爾蓋茨、巴菲特、還有facebook的小扎是他們的代表。基本上感覺財產就留一點家用,其他的都打算在生前捐了。於是很多人就會問:他們是真那麼捨得還是為了避遺產稅

幾年前發生了一件比較轟動的事情。就是比爾蓋茨和巴菲特專程到中國去勸說中國的富翁,希望像他們一樣承諾,在生前把大部分錢捐了做慈善。之前他們倆曾經在美國成功勸說了美國40個億萬富翁,在生前至少捐出一半的財產來做慈善。在中國他們舉行了一個慈善晚宴,找了中國50個頂尖富翁。但結果不太理想,我印象中沒有一個人出來說要在生前把一半的財產捐了做慈善。馬雲和王健林是公開表態的:慈善會儘力做,但怎麼個捐法,中國的國情不一樣。很多人就吐槽說:看,同樣是富翁群體,為什麼美國人那麼有愛心,中國人就那麼自私呢。

果真是這樣的嗎?

在得出這個結論前,我們來看看另外一個例子。

在美國的歷史上,真正的number one 富翁是約翰洛克菲勒。這位富翁1839年出生,1937年去世,總共活了98歲。他曾經控制了美國90%的石油。他的財富曾達到美國GDP的2.4%,這個是什麼概念呢,福布斯雜誌做了個計算,按照他的財富所佔的比例,以2016年為例,他的財富折算出來是3920億美元。2016年首富比爾蓋茨的財富是900億美元。也就是說,約翰洛克菲勒的財富是比爾蓋茨財富的四倍。

1916年,美國正式從法律上推出遺產稅,這個時候,約翰洛克菲勒77歲。在這之前,約翰洛克菲勒已經進行了相當多的慈善活動,捐助了相當多的金錢。這說明,即使沒有遺產稅,富人也會做慈善活動。中國的馬雲慈善活動也不少啊。

但有遺產稅會怎樣影響人的行為呢?

在1916年以前,約翰洛克菲勒的財富基本都受他控制,並在他的名下。1916年,美國政府出台遺產稅後,洛克菲勒的行為馬上發生了改變,他開始把大量的財產轉移到他兒子的名下。美國政府逐漸發現遺產稅有一個漏洞,富人可以在生前把財產都贈送給孩子而避開遺產稅,於是在1924年,美國出台了贈予稅,稅率與當時的遺產稅率相同,都是40%。從那以後,洛克菲勒停止了向兒子贈送財產。從1916年遺產稅出台後,到1924年贈與稅出台前的短暫八年時間內,約翰洛克菲勒把他大約50%的巨額財產以贈送方式轉移給了他的兒子。

這說明什麼?

不管一個人的膚色人種是什麼,慈善之心和自私之心並沒有太大的差別。人的行為不同是因為他們面臨的法律法規不同。

如果是你,你會怎麼行動?在不同的法律法規面前,如何將財產在國庫(稅收)、慈善和子孫之間分配,如何達到你的目標?

 

闕建華 Robert Que 
家庭財富管理專家
電話:778.996.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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