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惠向上訴法院申請翻案 未知法院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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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惠已向卑詩上訴法院申請上訴。 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綜合報道

卑詩證監會(BCSC)8月8日公布,永久禁止,遭裁定欺詐的華裔商人黃世惠(Paul Se Hui Oei)及他控制的3間公司從事證券交易相關的活動,同時向黃世惠及加拿大馬努(Canadian Manu)移民和金融服務公司(簡稱:加拿大馬努)分別判以450萬元及100萬元行政處罰,以及歸還約310萬元給投資者。不過,黃世惠及加拿大馬努,已向卑詩上訴法院提出上訴,暫時未知法院會否受理。

黃世惠及他的公司於去年被BCSC裁定欺詐指控成立,涉款超過1,300萬元。 證監會上月發出的聲明中指,黃世惠於2006年經卑詩保險議會(Insurance Council of B.C.)註冊了加拿大馬努,但未按照卑詩省《證券法》(Securities Act)規定在證監會註冊。

自該公司成立以來,黃世惠一直擔任該公司董事及高級職員,直至2010年3月辭職,但他仍實際控制該公司以及銀行賬戶。

此外,黃世惠還是兩間數字公司0863220 B.C. Ltd.及0905701 B.C. Ltd.的董事及高級職員,這兩間公司分別於2009和2011年成立,0905701 B.C. Ltd.公司於2015年8月解散。兩間公司皆未在證監會註冊。

未知法院會否受理

證監會於2017年底收到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黃世惠於2009年開始,指示投資者把資金存入本地一個律師的信託基金戶口,黃向投資人表示,資金將用作成立兩間由他開設、名為Cascade Renewable Carbon Corp.及Cascade Renewable Organic Fertilizer Corporation (統稱Cascade)的公司。

不過,黃世惠私自挪用部分資金,存在多項欺詐行為。黃世惠涉及63項投資,總額超過500萬元;馬努公司涉及63項投資,總額相若;0863220 B.C. Ltd.涉及33項投資,總額超過300萬元,0905701 B.C. Ltd.涉及30項投資,總額約200萬。

另外,黃世惠須辭去董事及高級職員職位,永久禁止從事交易或買賣證券,以及不得參與與投資者有關的活動等。

黃世惠及加拿大馬努,已向卑詩上訴法院提出上訴,暫未知法院會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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