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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政府宣布新控枪措施 回收枪支送往乌克兰
【星岛都市网】联邦政府于周四宣布了新的控枪措施,将数百种枪械型号及其变体加入禁用武器清单。
“这些枪械在加拿大已不可合法使用、出售或进口,”公共安全部长多米尼克·勒布朗(Dominic LeBlanc)向媒体表示。
这一宣布正值蒙特利尔理工学院(École Polytechnique de Montréal)大屠杀35周年的前一天。
新的措施立即生效,将300多种被政府称为“攻击型”枪械的品牌和型号列为禁用武器。
皇家骑警副总长布莱恩·拉金(Bryan Larkin)向记者表示,这些新增的枪械型号符合政府在2020年定义的攻击型武器标准。自由党政府此前根据这一标准禁止了1500种型号。
现有持枪者需在明年10月30日之前遵守禁令,此期间为特赦期。这些新增的枪械也将纳入政府计划的回购计划中。
回购计划和援助乌克兰
回购计划尚未全面启动,但公共服务部长让-伊夫·杜克洛(Jean-Yves Duclos)周四表示,过去一个月进行的试点计划已经收回并销毁了“数十件”枪支。
国防部长比尔·布莱尔(Bill Blair)称,政府计划将部分回收的枪支送往乌克兰,作为加拿大对该国持续军事援助的一部分。
布莱尔表示:“国防部将开始与拥有乌克兰所需武器的加拿大公司合作……以便将这些武器从加拿大转移到乌克兰手中,”。
法案C-21的后续实施
政府还将实施2023年通过的枪支法案C-21中的相关措施。政府曾在该法案中提出更严格的攻击型武器定义,但由于反对声浪,2月份放弃了一些修正案。
一位政府发言人在背景介绍中表示,新措施适用于一些原本在修正案中包含的枪械,而另一些则未被纳入。此外,也有部分未在修正案中的枪械被纳入了此次新措施。
C-21还包括简化吊销许可证以及从实施暴力行为者手中收回枪械的条款。
上周,女性团体和受害者家属质疑政府为何尚未落实C-21中的一些关键措施。政府发言人回应称,这些措施将在新年生效。
枪击事件周年纪念背景
1989年12月6日,一名男子因仇视女性主义者在蒙特利尔理工学院造成14名女性死亡,13人受伤。
此次枪击事件的幸存者、倡导团体“我们记得”(PolySeSouvient)发言人娜塔莉·普罗沃斯特(Nathalie Provost)对周四的宣布表示:“这是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
“这些武器只是用来杀戮的战争武器、军事武器。因此,今天我们采取行动,我感到非常自豪,”她说。
保守党批评新措施
保守党公共安全事务评论员雷克尔·丹丘(Raquel Dancho)批评了新措施,指责总理杜鲁多政府针对守法的加拿大人,却对犯罪分子过于宽容。
“杜鲁多对守法加拿大人的最新阴险攻击,以及他继续对真正的枪支犯罪分子视而不见,这对成千上万枪支犯罪的受害者来说是一种侮辱,”丹丘在一份声明中说。
阿省司法部长米奇·阿莫里(Mickey Amery)也对新措施表示反对,认为其“削弱了守法公民的枪械持有权。”
“阿省政府强烈反对联邦政府对枪械的任意重新分类,以及其浪费、低效且一再拖延的枪械没收计划,”他在声明中说。(都市网Rick编译,图片来源星岛资料图)
(ref:https://www.cbc.ca/news/politics/liberal-gun-control-announcement-1.7402187)
史毅敏:合法拥枪 ≠ 合法佩枪
近年美国枪击事件频发,民间支持与反对拥枪两大阵营之间争论无日无之,交锋益趋激烈,手段花样翻新。
为倡导个人拥枪自由,德克萨斯州女性倡枪人士Sarah Head在2014年曾发起一个活动,号召女性合法拥枪者携枪外出购物。在当地Target购物商场内,当日可以看到大姑娘小媳妇身背钢枪,怀抱婴儿,手推购物车在婴童用品和儿童玩具货架前徜徉漫步,端得是刚柔相济侠女柔肠,别有一番风味。
拜《加拿大火器法》之赐,如此赏心悦目的景像在加拿大无缘得见。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认可美国民众有“保有与佩戴”(keep and bear)枪支的权利。在加拿大,民众只可“拥有”(possession)与“获得”(acquisition)火器,其间有云泥之别。
在全美50个州,都不同程度许可民众“隐蔽式佩枪”(concealed carry)外出,即民众可以将手枪隐蔽式佩戴在身上(尽管某些州有不同的限制)。在美国有大约45个州,许可民众“公开式佩枪”(open carry),民众可以合法外露式携带枪支外出。上述故事发生的德州,就许可民众外露式携带长枪出门办事,完全合法。
在加拿大,除非因为职业等特殊需要,不许可民众将枪支佩戴在身出行。加拿大民众拥枪的合理理由是用于狩猎或射击等运动项目,民众自然平日无身上佩枪的理由。在加拿大,枪支只可以被“运输”,不可以被“佩戴”。
对于非限制类火器 – 也就是长枪来说,枪支运输要求比较简单。其中最主要的,是枪支在运输过程中不得装弹与上膛。
如果将长枪留置在无人看守的交通工具-- 比如说汽车 -- 之内,则必须将其放置在上锁的后备箱内。如果该款车型没有后备箱,则需要将枪支锁在车内,且做好必要遮掩,使得外人不得看到,以免窃贼觊觎或引起公众恐慌。
出于同样原因,规则“建议”枪支拥有人运输枪支时,将枪支置于枪套或枪箱之内,枪套或枪箱要将枪支的6个立面全面包裹,不要有一面敞开或使得枪支部分暴露于外。
法规简单本身是个好事,在达到立法目的前提下,民众容易遵守,免得动辄得咎,误触法网。
实际生活却不总是这样。开车出门谁也保不齐碰上警察,而警察蜀黍对控枪法规的理解,也许与你不一样。
1998年9月,一位老兄带着几枝长枪前往狩猎度假。他开一辆皮卡,几枝长枪装在各自枪套枪箱中,盖得好好的放在后面车斗里面。弹药放在一个盒子里,也一起放在车斗里。车斗有盖,盖上有锁。
狩猎的地点一般都比较远,这位老兄晚上得睡酒店。皮卡车一锁,停在酒店停车场。
酒店一睡就睡出了问题。半夜梁上君子不期而至。撬开车斗,本着贼不放空的原则,顺走两枝长枪。
听说枪支被盗,警察不会怠慢,贼人很快落网。不过猎手老兄的噩梦刚刚开始。
警察指控猎手不当保管枪支弹药,不当运输枪支弹药等一系列刑事指控,当场扣押皮卡与所有枪支弹药。
倒霉的猎手以自己的火器法知识,试着向警察说明他是合规运输,结果被警察一句话怼了回来:“让法官判断吧”。
经过长达9个月的法律排期与程序,猎手胜诉得直,得到发回的合法拥有枪支。不过,9个月期间所有的狩猎计划泡汤不说,期间花费的法律开支,以及长途往返案发地法庭的费用,应该不会很便宜。
如果你喜欢手枪射击运动,而不时需要运输手枪前往靶场的话,恭喜你,更麻烦的运输规则在等着你,且待下文。
作者:史毅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