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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竞争局起诉谷歌 要求其出售两项广告服务
【星岛都市网】加拿大竞争局正在起诉谷歌,指控其在在线广告业务中的反竞争行为,并要求谷歌出售其两项服务并支付罚款。
竞争局周四表示,采取此类行动是必要的,因为其对谷歌的调查发现,这家科技巨头“非法”将其广告技术工具绑定在一起,以维持市场主导地位。
竞争局指出,这种主导地位抑制了竞争对手的发展,阻碍了创新,推高了广告成本,并减少了出版商的收入。
此次宣布标志着竞争局对谷歌和在线广告领域调查的升级。在线广告主要涉及用户浏览网站时显示的广告。
网站所有者通过提供广告位来实现收入,广告通常通过使用复杂平台进行的自动化竞价购买和出售。
在这一买卖过程中,各公司使用一系列工具来管理广告库存、促进交易或作为买卖双方之间的中介。
这些工具统称为广告技术堆栈(ad tech stack),竞争局指控谷歌几乎“完全控制”了这一领域,因为谷歌在加拿大拥有四项最大的在线广告技术服务:DoubleClick for Publishers、AdX、Display & Video 360和Google Ads。
竞争局表示:“没有任何其他单一广告技术提供商能达到谷歌在广告技术堆栈中的规模或覆盖范围。2022年,超过2000亿次加拿大网络广告交易通过谷歌的广告技术工具完成。”
竞争局估计,谷歌在发布商广告服务器领域占据90%的市场份额,在广告商网络中占70%,在需求方平台(DSP)中占60%,在广告交易所中占50%。
然而,谷歌全球广告副总裁丹·泰勒(Dan Taylor)表示,这是一个“竞争激烈的领域”。
他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竞争局的投诉“忽略了广告买家和卖家拥有大量选择的激烈竞争”。
泰勒补充说,谷歌期待在竞争局面前为自己辩护。
此案将提交给竞争法庭(Competition Tribunal),这是一个准司法机构,专门审理竞争局长提出的违反《竞争法》的案件。
竞争局要求竞争法庭命令谷歌出售其发布商广告服务器DoubleClick for Publishers以及其广告交易所AdX。
此外,竞争局还要求谷歌支付罚款,金额应等于其通过反竞争行为获得利益的三倍,或者“如果无法合理确定该金额”,则为谷歌全球总收入的3%。
竞争局表示,这些措施将有助于解决谷歌如何“将自己置于广告技术生态系统的中心,并利用其在广告技术堆栈中的控制权,通过一种产品的市场力量非法强化其他产品的地位”。
竞争局指出,谷歌的主导地位是“有意为之”,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竞争局指控谷歌仅将其广告商广告网络提供给自家广告交易所,并迫使发布商使用其发布商广告服务器,以访问其广告交易所的实时竞价。
其次,竞争局表示,谷歌通过以下方式“扭曲竞价机制”:赋予自家广告交易所对广告库存的优先访问权,在某些情况下接受负利润以削弱竞争对手,并规定其发布商客户与竞争对手广告技术工具交易的条件。
竞争局的指控源于一项历时多年的调查,最早可追溯到2021年,当时竞争局成功申请了一项法院命令,要求谷歌提供与其在线广告业务相关的文件。今年早些时候,竞争局获得了另一项类似的法院命令。
根据竞争法庭的指南,类似竞争局针对谷歌提交的申请,被告通常有45天时间提交回应,竞争局随后有14天时间回复。
加拿大新闻媒体协会(News Media Canada)对竞争局的行动表示欢迎。
该协会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保罗·迪根(Paul Deegan)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不能允许一家公司利用其巨大的市场力量来操纵和强制数字广告条款,控制定价,同时通过自我偏好行为损害出版商和广告商的利益。”
“早就应该结束这种反竞争行为了。”(加通社,都市网Rick综合编译,图片来源星岛资料图)
网上购物时遇到隐性收费?竞争局希望收到您的报告
【星岛都市网】如果您在网上购物时发现结账时价格被附加了一笔意外费用,竞争管理局希望听到您的意见。
根据《竞争法》,未披露的费用和附加费用(也称为“滴水定价”)最近被认定为非法行为,竞争局和消费者可以通过罚款和诉讼来反击这种做法。
处理费、预订费、清洁费和管理费都是“滴水定价”的例子,竞争局在本周发布的一份咨询意见中将其称为对消费者的“伏击”。
该局称,如果强制性费用没有事先包含在销售价格中,而突然使该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变高,那么该企业就可能违法。
咨询称:“滴水定价等误导性声明只会欺骗和伤害消费者。它们使您难以货比三家,并可能导致您做出不明智的决定”。
虽然大多数滴水定价涉及固定的附加费或手续费,但竞争管理局表示,可变费用仍可能引起法律关注。
公告称,加拿大人如果在结账时遇到影响其支付价格的隐藏或未披露费用,应在线向竞争局举报。
近年来,竞争局已就滴水定价问题对企业采取了一系列行动。
去年,竞争事务专员马修-博斯韦尔(Matthew Boswell)将 Cineplex 公司告上了竞争法庭,原因是该公司在网上售票时强制收取电影票的“网上订票费”,这项费用直到结账时才会出现。
博斯韦尔称,自 2022 年以来,Cineplex 已从中获利 4000 万元,但该公司一直否认存在不当行为。
“多年来,我们一直敦促包括票务供应商在内的企业提前显示其产品的全价,”专员在宣布质疑时在一份新闻稿中说。
2023 年 11 月,竞争管理局宣布对门票转售商 TicketNetwork 的滴水定价行为处以 82.5 万元的罚款,认定该公司在广告中误导性地宣传价格,未披露的费用使价格虚高达 53%。
Ticketmaster 在 2019 年被罚款 400 万元,转售商 StubHub 在...
Cineplex通过在线订票 榨取了加拿大人近4000万元
【星岛都市网】Cineplex 已从其在线订票费中获利近4000万元。
加拿大竞争部长认为,这些收费具有欺骗性,而这些数据是Cineplex这个加拿大连锁影院向竞争法庭提交的证据的一部分。根据庭审记录,Cineplex在2022年6月悄然开始收费后的6个月内赚取了超过1160万元,2023年全年又赚取了2730万元。
自2022年6月起,Cineplex的顾客必须为每张在线购票支付1.50加元,Scene+忠诚度计划会员(免费)的这一费用将降至1加元,而在影院购票或订购9.99加元/月的CineClub服务的顾客则可完全免收这一费用。
去年5月,加拿大竞争局就这些费用起诉了Cineplex公司,竞争专员马修·博斯韦尔(Matthew Boswell)称,这些费用是该公司从事“误导性”行为的一个例子,这种行为被称为“价格滴漏”。这是指在没有明确披露全部费用的情况下引导顾客购买。博斯韦尔补充说,2021年,大约三分之二的Cineplex电影票已经在网上销售,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数字可能还会增加。
Cineplex方面则辩称,所有信息都清楚地显示在网站和应用程序的第一页,当顾客第一次看到价格时,包括票价和电影供应情况。
然而,博斯韦尔认为,这并不能说明顾客仍然需要向下滚动,才能在实际小计之外的单独部分看到完整的价格明细。更重要的是,Cineplex网站或应用程序上没有任何页面明确细分票价。
虽然Cineplex承认没有这样的页面,但它声称“有许多选项会影响到去影院看电影的总成本”,因此需要顾客在结账时以“互动”的方式了解更多信息。然而,博斯韦尔说,这只会进一步混淆顾客的整个购票过程。他甚至声称,为了“不引起影院员工对政策可能发生变化的怀疑”,Cineplex公司悄悄撤下了连锁影院不收取服务费的标志。
除此之外,博斯韦尔还认为,Cineplex在购买过程的每个阶段都使用倒计时器,只会“增加消费者的压力,让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完成购买上,而不是考虑交易细节和思考问题”。他说,这些策略会导致消费者“倾向于低估购买的总价”,因为他们 “对附加费用的关注度低于对基本价格信息的关注度”。
他认为,最终,这些定价做法的使用已被证明会增加消费者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Cineplex增加了对其电影票的需求,电影院增加了对电影票的需求,而不是最初向消费者展示真实票价时的需求。
博斯韦尔呼吁法庭责令Cineplex停止滴水定价,取消倒计时器,并支付与其从这些行为中获得的利益相等的罚款。
与此同时,Cineplex称这些指控没有法律依据,并要求撤销此案,将诉讼费判给Cineplex。该公司告诉加通社,由于法庭仍在审理此案,它不会对此发表进一步评论。
不过,该公司在2022年声称,这笔费用是进一步投资和发展我们的数字基础设施所必需的。该公司还坚称,在线预订费已在全球同行中实施多年,在体育、音乐会等售票活动中也很常见。
此外,该公司还辩称,客户可以通过上述会员计划和剧院内购票来减少或免除费用。当然,也有人会说,鉴于Cineplex是加拿大最大的连锁影院,占据了75%的市场份额,这些费用实际上是对加拿大人的强力胁迫。在这一点上,许多独立影院甚至对 Cineplex对加拿大影院业务的垄断表示担忧,尤其是因为它往往是唯一一家在加拿大获准上映热门影片的电影公司。
此案的其他结果还有待观察。不过,Cineplex还因网上订票费问题遭到两起集体诉讼,至今尚未解决。加通社,都市网Rick综合编译,图片来源星岛资料图)
竞争事务专员拟提交申请 阻止Rogers收购Shaw
(罗渣士去年3月宣布收购萧氏。加通社资料图)
【加拿大都市网】罗渣士(Rogers Communications Inc.)与萧氏(Shaw Communications Inc.)表示,加拿大竞争事务专员打算反对两间公司260亿元的合并计划,但他们仍会坚持交易承诺。
据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报道,两间电讯巨头公司在周六早间发布的一份声明中称,他们在周五(6日)股市收盘后被告知,竞争事务专员计划向竞争法庭(Competition Tribunal)提交阻止交易的申请。
两公司表示将反对该申请,同时“继续与竞争局(Competition Bureau)进行建设性的接触,努力令此事得到解决”。两公司现仍承诺实施计划中的合并,因为它“符合加拿大和加拿大人的最大利益,对消费者、企业和加拿大经济而言,具有重大的长期好处”。
罗渣士在去年3月宣布收购计划时表示,收购萧氏后,将在未来5年内投资25亿元扩大加西的5G网络,还计划设立一个10亿元的基金,专门用于农村、偏远和原住民社区的通讯连接。由于该收购交易可能影响加拿大无线市场,为消除此担忧,两间公司已提议全面剥离萧氏的无线业务Freedom Mobile。
收购排名第4的萧氏,将令罗渣士超越研科(Telus Corp.),成为加拿大第二大蜂窝电话及有线电视运营商,与市场领导者贝尔(BCE Inc.)展开竞争。
本国电信监管机构加拿大广播电视及电讯委员会(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3月份表示,已批准罗渣士收购萧氏广播服务的计划,但需满足一系列条件。
竞争局和加拿大创新、科学与经济发展部(Innovation, Scienc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Canada)一直在审查收购萧氏家庭电话、无线及互联网服务的提议。
V18
数码市场反竞争行为 加拿大竞争局要调查
加拿大竞争监管机构通过公众咨询所得意见,认为有需要获得数码市场更多资料,以便了解有哪些公司所采取的措施,是否会损害竞争力,对消费者及企业造成不公平现象,如情况属实便需要解决这个问题。
据新间纲站yorkregion.com报道,加拿大竞争局(Competition Bureau)文件提及公众咨询所得的意见,指出某些数码公司强烈希望赢者通吃,因而采取有利增加市场占有率的策略,并保持这种营运方式。
当局在声明中表示,在核心数码市场中,企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可能拥有一些有关竞争的宝贵信息,私下秘密分享。
行业协会和风险投资公司,在这方面有可能会做得更好。
加拿大竞争局正在寻找有关企业,他们可能阻碍某些核心数码市场竞争的政策,例如网上搜寻,社交媒体,展示的广告和网上市场。文件指,当局正关注这些伤害消费者的情况。
该局希望知道在众多数码公司的市场中,是否只有利于某一间公司取得成功。这个过程被称为引爆点,当这间公司从广泛使用的产品中受益时,往往会发生这种情况,例如被广泛使用的社交媒体平台。同时,还取决于公司的经济规模及所获取的大量数据。
该局又指出,另一种解释可能是目前的市场领导者,并没有超越竞争对手,因而可以成功消减竞争力。反竞争政策可能是为保护核心市场或占领邻近市场,可能包括拒绝与竞争对手打交道,禁止供应商向竞争对手提供更好价格或条款,或是收购竞争对手的公司。如果未能及时解决现况,这种有效防止竞争优势的政策,可能使新公司在市场上,要取得成功会变得更为困难。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