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氏电讯总部。加通社
星岛日报综合报道
总部设于亚省卡加利的萧氏(Shaw)电讯公司(下称萧氏),拟把印刷月费单的税务成本,转嫁消费者的计划,终告失败收场。卑诗省上诉法院裁定,萧氏必须承担过去4年购买纸张所要缴付的166万元省销售税(PST)。
据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报道,萧氏表示,从2005至2009年,购买纸张所要缴付的166万元PST,应该由那些选择继续每月收到月费单的“终端使用者”支付,有关成本已从这些客户的月费中收回,因此萧氏毋须另外支付该笔PST税款。
不过,在2009年,卑诗省财政厅向萧氏发出追税通知信指,萧氏积欠1,666,919.17元与购买纸张有关的PST。萧氏收到追税通知信后悉数付支欠税,但随即申请退税(refund)。卑诗省府拒绝萧氏的退税申请后,萧氏入禀卑诗最高法院追讨退税但败诉,萧氏遂上诉至卑诗上诉法院。
卑诗上诉法院日前已驳回萧氏的上诉。
据了解,每张萧氏月费单的成本只需0.07元,但根据卑诗省税务条例,月费单属“有形个人财物”,因此须付PST。此外,根据有关条例规定,除非有消费者“购买”月费单,否则印制月费单的商户,必须支付PST。
萧氏认为,收到月费单的客户拥有这些月费单,例如,可以保存它们用作家庭开支纪录。
省府则指出,萧氏向客户寄出月费单,唯一目的是通知客户在限期前付费,而且萧氏并没有向这些选择按月收到月费单的客户,收取额外费用。
此外,省府又指出,其他电讯商包括贝尔(Bell)和研科(Telus),均向此类客户额外收费,每张2元。
卑诗上诉法院表示,卑诗省法庭在1965年,已就一宗同类个案达成裁决,在该案败诉一方是Army and Navy百货商店。当年该店指货品标签和价钱牌的省税,应该由消费者负担,但法庭裁定,这不代表消费者同意购买标签和价钱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