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晓华决不认罪 辩方称指控仅依赖中国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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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来源:星岛
龚晓华律师指安省证监会从未向其当事人录取口供。资料图片

■龚晓华(中)早前为事件召开记者会反驳指控。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被安省证监会及皇家骑警起诉涉嫌诈骗罪的华商龚晓华,日前委托本地两知名律师代表其答辩,两大状将就中国政府去年对其指控,导致安省证监会重复有关指控而辩护。龚晓华的代表律师指,安省证监会与皇家骑警对其当事人之指控,全凭中国政府所呈之情况,龚至今没有被证监会问话,故辩方表示势必答辩到底。

被控涉嫌诈骗罪的华商龚晓华,委托两名擅长打刑事案及商业骗案律师协助其答辩,两名律师分别是Henein Hutchison律师楼合伙人晓治逊(Scott Hutchison),与Stern Landesman Clark律师事务行的斯坦(Paul Stern)。

称未接获客户投诉

龚的其中一名代表律师晓治逊指,虽然安省证监会对其当事人的指控文件与内容复杂而详尽,但由始至终调查当局完全没有向其当事人录取口供或作辩解,并称调查当局最终取信于龚先生触犯本国法律。
他指安省证监会所取信的起诉龚晓华的依据,基本上是依赖中国政府司法部门所提呈之资料与起诉书,证监会却似乎迟迟未提供属于加国调查的实质证据,而来自中国当局之证据,在辩方看来并未经法庭透过双方提交证供后所确定有罪,晓治逊扬言其当事人龚晓华对证监会及皇家骑警的指控,均全部否认且会坚定地不认罪到底。
辩护律师强调龚先生所经营的公司一直以来在社区享有声誉,也一直遵守本国商业道德标准,客户亦没有对此作出任何不满或投诉。
另一名辩护律师斯坦指有关龚先生的指控,完全是源于在中国司法当局的起诉书,与龚先生在全球其他地方的生意均没有直接关系。
晓治逊重申依据本国《刑事法》,龚先生在未被定罪之前应当属于无罪人士,龚先生也乐于在适当时间及适当地点,对证监会指控作出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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