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员工放带薪宗教假 市议会:有这个可能性!

加拿大都市网

■■市议员詹嘉礼向市议会建议,研究更改市府公众假期政策,准许市府员工放有薪宗教假期。 网上图片

综合报道

有多伦多市议员向市议会建议,研究更改市府公众假期政策,准许市府员工放有薪宗教假期之可行性。

该项动议是由市议员詹嘉礼(Jim Karygiannis)在今年1月底市议会例会提出,市议员黄慧文(Kristyn Wong-Tam)和议。市议会将此动议转交政府一般事务与发牌委员会处理,委员会将于明天例会作出审议。

詹嘉礼建议市议会,要求市府的民众、公平和人权部行政总监咨询市府律师,在今年第二季度向政府一般事务与发牌委员会提交报告,汇报允许多伦多市府员工放有薪宗教假期之可行性。

詹嘉礼建议提到,若市府员工的宗教假期(religious holidays),并不落在法定假期(statutory holidays),市府是否可以准许市府员工放有薪宗教假期,他们因而不需取用病假、年假或补假去放宗教假期。

他又谓,多伦多市被评为世界十大最佳居住城市之一,多伦多是加拿大最大的城市,有逾290万名具有各种族裔信仰和宗教习俗的居民。要真正被视为多元文化,多市政府的政策和措施必须反映这些规范。该项议案是要求有关部门提交一份报告,汇报更改市府对于宗教仪礼政策之可行性,使它们能代表多伦多丰富多样的多元文化人口。

等于认同与主流宗教假相同地位

多伦多华越柬寮法律援助中心行政主任吴瑶瑶律师,昨日接受本报访问时表示,詹嘉礼建议是一个好主意。她说,其实现时已有很多公司,对族裔传统节日或宗教节日均视为员工有薪假的福利,其法援中心雇员也放有薪农历新年假。

吴瑶瑶指出,在人权法例下,雇主须对雇员的宗教习惯作出迁就。加国个别法定假期是基于基督教而产生,一个机构或一家公司定立不同宗教有薪假期之举,已超越人权法例保障的要求,并等于认可各种宗教假与“主流”宗教假有相同地位。

根据当局去年12月统计数字显示,多市政府当时拥有34,449名在职公务员,当中20,055人是全职长工,占市府人手58%。另有2,034名全职临工、3,681名兼职非康体人员、8,611兼职康体人员及68名其他类雇员。上述数字不包括市府辖下机构或局的雇员,例如多伦多公车局、警队和图书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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