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重估生意税务开支 华裔女子缺乏佐证遭拒

加拿大都市网

■■ 各种税务申报,最重要是保留相关资料,以供税局日后查询。网上图片

■■联邦税务法庭法官指,上诉人因没有提供相关文件,驳回申请。网上图片

■■联邦税务法庭,专门处理与税务相关的诉讼。网上图片
 
星岛日报讯
 

在卑诗省维多利亚及安省渥太华分别经营自然疗法按摩院的一个华裔女子,就所经营生意支出及出租物业加按后利息差额,不获税局承认为生意开支要求重新评估。女事主入禀联邦税务法庭要求司法复核,法官审视所有证据,发现入禀人没有如法庭要求提交所需文件,驳回上诉申请。

法院文件指出,入禀华裔女子于2015年就她在2009至2010年税务年度的税务开支,不被税务局接纳提出复核,经过2次押后聆讯,上诉事宜于去年10月开始重新审理。

入禀华女向法庭称自己是自然疗法治疗师协会成员,分别在维多利亚及渥太华经营自然疗法店铺。

涉非法经营支出不接纳

然而位于维多利亚的店铺,于2010年初疑因涉及被用作非法按摩院,入禀华女当时因此被警方控以经营非法按摩院,结果店铺关门收场;至于她在渥太华营业的另一间自然疗法店铺,但她声称,自己在渥太华仍然经营的另一间店铺。因为她并没有犯罪纪录,而获得该市发牌。

法院文件指出,女事主被税务局拒绝当作生意开支的税务支出,包括因她涉嫌经营非法按摩院遭起诉的官司费用,以及她因面对被起诉,导致女儿被保护儿童协会暂时照顾,她向法庭争取女儿返回身边的法律费用。

此外,事主也将聘请的按摩师饮食支出,她与女儿及按摩人员的机票费用全数当作生意开支,一并向税局提交冀作为开支报税,

除上述多项开支外,入禀人与其前生意拍档拥有超过一个出租物业,她把其中一个出租物业,趁按揭息率低企时把物业加按时需支付的利息差额,计算入生意开支内,她把这方面开支向税局报称为生意开支,但不为税局接纳。

她在去年10月入禀法院时亦提出此项申请,但就没有向法院提出任何支持理据文件,而不将此作为上诉理由的考虑项目。

没有提供法庭所要求文件

法庭文化指出,法官已给予入禀人足够时间,要求她必须提交一系列与入禀状内容相关文件,证明她有足够理据提出上诉。去年10月法官检视会否受理上诉申请时,曾要求入禀人在4星期内提交相关文件,包括所有相关单据、法律开支的会计资料、刑事起诉内容与被撤控文件、辖下按摩员工自雇资料,及其店铺在报纸刊登广告的资料等,但法院从没收到入禀人上述资料。

入禀华妇在去年10月的上诉申请聆讯,自行答辩期间也缺乏详细内容,就她超过5万元律师费及2万元为争取女儿返回身边的官司费用作仔细文书交代,仅向法庭提出上述银码;至于29,000元加按出租物业利息差额,也欠缺银行文件及相关证据,令法庭很难单凭她口中所说,在缺乏文件佐证下受理上诉申请。

法官称在以上情况下,法庭毫无疑问否决入禀人的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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