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華人和微信用戶就「微信禁令」起訴美國總統特朗普和商務部長案,周四(17日)於三藩市的北加州聯邦地區法庭首次開庭聽證,原告要求法庭發佈初步禁制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禁止即將於9月20日生效的總統行政令,維持現狀。控辯雙方就行政令是否違憲、是否對用戶造成傷害、範疇是否清晰等問題展開辯論,法官在庭上表示傾向於發出禁制令,因總統行政令太過模糊,但至截稿為止並未作出正式裁決。
聽證會吸引超過500人在線觀看,代表原告的律師比恩(Michael Bien)、華裔律師朱可亮(Keliang Zhu)等出庭。本案原告包括美國微信用戶聯合會(簡稱美微聯會)、總部位於加州的華人企業「吃貨小分隊」及其創始人段方旖(Fangyi Duan)、總部設在三藩市灣區的「美國華裔精神健康聯盟」理事長彭一玲(Elaine Peng)、數名華裔及一名非華裔人士。他們都使用微信與中國親友聯繫、獲取諮詢、經營非盈利組織和企業。
美司法部:不會處罰用戶
開庭前一天,被告向法庭提交說明文件,保證無意針對下載或使用微信後僅用於通訊和交流個人或商業訊息的個人及團體,不會為此追究民事或刑事責任。但文件中也指出「針對交易採取的措施,可能會直接或間接地危害微信使用。」目前尚不清楚司法部會否要求微信下架。美微聯會代表律師當天回應稱,行政令生效在即,司法部卻仍未清楚界定「任何有關微信的交易」的範疇,以及何種行為會被刑事起訴,因為法庭有必要採取初步禁令維持現狀。
審理本案的法官是比勒(Laurel Beeler)。律師朱可亮告訴記者,法官在開庭伊始已經表示偏向於發佈初步禁令,原因是商務部對於「交易」的定義過於模糊。原告律師比恩的主要論點是特朗普行政令違憲,沒有提前告知何種行為不合法,在實施以前已經傷害用戶,且將持續造成傷害。原告指特朗普行政令是競選手段,意在將新冠肺炎疫情歸罪於中國,指行政令違反憲法第一和第五修正案保障的言論自由和程序正義,違反宗教自由,對美國華人造成歧視性影響。
代表聯邦政府的律師Micheal Drezner稱,商務部在周日前進一步界定「交易」範疇,現在談論微信用戶受到傷害都是基於推測。此外原告無法證明行政令會造成不可彌補的傷害,部分微信用戶已經轉向其他渠道。法官問是否有可能等到周一法令生效後、按照商務部屆時出台的細則再做定奪,但原告律師堅持傷害已經發生,請求法庭採取初步禁令,在本案尚未完全裁決之前,由聯邦法庭阻攔總統行政令落實。
聽證會最後,法官指出由於總統有關微信的行政令還未生效,行政令尚不完整,是否應對其發佈禁令取決於商務部對「交易」的定義。法官認同政府律師所指「如果還不清楚行政令具體內容就發佈禁令是有問題的」,原告律師比恩立刻反駁正因定義模糊,才應該採取初步禁令維持現狀,保護用戶免受傷害。
法官未有當庭表態,法庭記錄顯示法官將發佈裁決,截至發稿時法官仍未發佈。根據訴狀,初步禁令並非對案件的初步裁決,意在維持現狀。
最高時超500人在線觀看
微信禁令案件引廣泛關注,開庭之初即有公眾在社交媒體抱怨滿員無法登入,聽證剛一結束,法官笑稱在線人數瞬間瘋狂減少,當天最高時超過500人在線觀看。
「美國華裔精神健康聯盟」理事長彭一玲告訴本報記者,華裔精神健康聯盟花了五六年時間,在微信平台上建立患者和家屬互助群,有近500人,都是一個一個加入的,短時間無法將所有人轉移到另外的平台,「如果禁掉微信的話,我們的互助群,還有另外一個義工群的上百人都無法聯繫,影響太大了。」。此外她還利用微信與中國親友交流,今年4月還邀請了中國第一線援鄂心理輔導專家講座,「如果沒有跟國內的溝通渠道的話,這些都很難實現了。」她因此加入原告,要求法官發佈禁令,保護普通民眾使用微信的權利。
聽證會後各方對法官態度解讀不一,部分認為法官偏向於給出禁令,但也有人為法官在聽取政府律師辯論後動搖。朱可亮向本報表示,他認為法官在周五下班前發佈裁決的可能性是99%,他個人認為法官仍偏向於原告一方,會採取初步禁令。如果法官拒絕發佈禁令,律師團將馬上尋求上訴。朱可亮指出,作為原告一方的基本訴求是不能影響普通用戶使用微信的權利,政府可以對騰訊公司將來在美國收購企業做出限制,或者要求騰訊加強對用戶隱私的保護,「但你不能說我現在就把微信給禁了,不能影響到普通用戶的權利。」
今年8月6日,總統特朗普發佈總統令,稱基於國家安全的原因,將禁止在美國境內的個人或實體與騰訊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發生任何與微信相關的交易,五位華人律師發起「美國微信用戶聯合會」,將特朗普與商務部長羅斯(Wilbur Ross)告上法庭。美微聯會在一份捐款倡議書中指出,「這份總統令等於是在美國境內全面封殺微信。」該總統令將在9月20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