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注册 不用牌照 任何人都可自称物业管理人员

加拿大都市网

SOURCE来源:星岛
■王成

本报记者文琪

 

加拿大华人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王成表示,市面上有各种形式的“物管公司”,主要分为工商业、共管公寓和出租楼宇三大类,规模可小至一人或大至数十人。他说:“任何人都可以称自己是物业管理人员(Property Manager),任何人也可以说是自己是‘物管公司’,无论注册与否,因为没牌照要求。目前大多数地产经纪做‘listing’帮助业主寻找租客收取佣金,但是不介入后期管理。”
王昕续说:“出租大楼(rental building)一般有大业主设置的出租管理办公室(rental office)和管理员,负责租务管理和保养维护。如果是单独单位(共管公寓、镇屋、独立屋等),可以是房东本人亲自招租,也可以是房东委托亲友和民间物业管理公司招租。”
对于管理出租物业的人员不需任何资格认证,安省租客权益倡导中心法律总监Kenneth Hale表示:“现在新的法律规定,Condo的管理人员需要持牌。但是这不适用于出租物业的管理人员(rental property management)。他们不需要是地产经纪,不需要是持牌condo管理人。任何人都可以说自己是出租房屋的管理人员或者出租物业管理公司。”
Kenneth Hale亦表示物业管理公司目前没有被任何执法部门监管,他说:“什么监管都没有,任何人都可以经营。”
管理出租物业人员不需持牌亦未受监管,案例中的母女若想针对自身遭到的可疑行为投诉,也可谓投诉无门,安省地产议会(Real Estate Council of Ontario,RECO)不会受理,因未涉及持牌地产经纪,房东与房客协会(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LTB)也不会受理,因为个案未涉及通过正当流程提出的任何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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