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主可委托律师上诉房屋市值估价

加拿大都市网

市镇物业评估公司在估计购买翻新屋时,是以附近同类物业市值来估计新翻新屋的价格,这是法例,市民一定要服从。如果新业主认为物业估价处对其新翻建房的市值估价超过市值太多,市民是可委托评估律师进行上诉。

通常市面上为业主进行上诉的律师或公司,是以业主能够节省的地税数目的百分比收费,即是如果MPAC估计一个物业的市值为200万元,业主委托物业估价律师上诉,最后获得市政府将市值减低至160万元,律师是以业主物业市值减少了40万元乘百分比收费,而百分比多少,就由双方协商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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