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规定只能收取一个月的租金作为定金,有指这项规定一直是有争议的。星报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文琪
Kenneth Hale表示法律规定只能收取一个月的租金作为定金,这项规定一直是有争议的。“一些房东反对这项规定。比如说,如果有租客想一次性付清一年的房租,以后就不再为房租的事情担忧。现在人们很难找到合适的租屋,很希望在竞争房源的人中胜出,尽快找到一个住的地方。”Kenneth Hale同意行业惯例是收取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租金,但法律规定只有一个月的租金可以作为定金。按照严格的法律惯例是承租人在申请时将一个月的租金作为定金,然后在租赁协议开始的日期,租户将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
不过,Kenneth Hale承认坚持这一法律程序的潜在租户,他们的求租申请可能不会被接受。如果他们想要租赁某个单位,无论如何他们需要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所以他们接受支付两个月的押金。如果不接受,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房东会退回定金,所以中心没有能力或者鼓励租户执行法律。如果想要改变这种状况,除非市场状况会发生重大变化,比如有更多单位出租,房东竞争更加激烈等。
至于在租客缴付租金方面,是否有分开给房东两张或以上支票的情况,王昕对此称:“一般来说,租客只可以将租金支票写给Property owner也就是真正的业主。只有在业主的正式法律书面授权下,租金支票才可以写给授权委托书(Power Of Attorney,POA)或其他人,否则很难获得法律保护。”
王成则表示,通常租客付给房东的租金,应该按照正式的合同规定付款。“租客一次交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预付金)的房租,另外交10张支票,每张生效日期为每月起租的日期(如每月1日或者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