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多伦多市政府周四公布,两个分租屋共同业主因为名下三个物业违反消防条例遭控,两人上周已认罪并遭判处罚款。
市府表示,去年11月30日,位于北约克Elmhurst Ave. 177号的无牌分租屋发生火警,当时该屋有八间房,居住了七名租客。这宗火警导致一住客死亡,经安省消防办公室(Ontario Fire Marshal)调查,确定火警是意外。
事后,多伦多消防处入屋检查,揭发上址住宅违反《安省消防法规》(Ontario Fire Code)多项规则,牵涉烟雾警报器和一氧化碳警报器、防火间格、缺乏火警警报系统、逃生出口不足、灭火筒不足以、防火门不足以及出口指示标志不足等。
该屋共同业主Thevathurai Akilan和Balatharshini Akilan,以及两人的物业管理公司AKS Rental Management Inc.,因而同遭检控。
两被告获缓刑须守行为
消防处人员随后前往上述两人拥有的另外两间、分别在北约克Irvington Ave. 45号和士嘉堡Farmcrest Dr. 57号的分租屋巡视,也发现很多违反消防法规情况,向他们作出更多检控。
市府又指出,上述两被告及物业管理公司,上周已在省级法庭(Provincial Offences Court)承认上述三住宅有违《安省消防法规》多项条例。
就Elmhurst Ave.177号住宅违规检控认罪,被告Thevathurai Akilan遭判罚22,500元,并须缴交相等于上述罚款额25%的“受害人罚款附加费”(Victim Fine Surcharge)加上法庭堂费。被告Balatharshini Akilan及物业管理公司AKS Rental Management Inc.则获缓刑,并须监守行为两年。
就Irvington Ave.45号和士嘉堡Farmcrest Dr.57号两住宅违规检控,两被告Thevathurai Akilan和Balatharshini Akilan认罪,同获缓刑。针对前者住宅,被告物业管理公司AKS Rental Management Inc.则遭判罚12,500元,并要缴交相等于上述罚款额25%的“受害人罚款附加费”加上法庭堂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