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治文男子吴建华(James Jian Hua Wu)涉嫌杀妻案重审,周三进入审讯第二天。
其中一名最先到场的皇家骑警辛普森(James Simpson),周三继续作供。他指到达固兰湖路(Granville Ave.)7000路段案发柏文7楼走廊时,与他一起的骑警德纳姆(Mark Denham)首先拔出配枪戒备,其后大喊:“刀、刀、刀”。当时他看见一男一女,女子倒卧在地,男则面向女子,头与膊头均垂下,坐在地上,还见到一把刀在女子头部不远的地上,于是他也拔出枪来。
辛普森称听到德纳姆与男子曾有对话,并听到男子以英文说:“我做的(I did it)。”又表示自己的名字叫James(詹姆斯)。辛普森形容该男子中等身材,身穿外套及牛仔裤。他又应主控官赫曼森(Jeremy Hermanson)要求,在庭上认出被告吴建华就是该名男子。
被告满身血渍黏有毛发
与辛普森差不多时到达现场的辅警沃尔龙德(Randall Walrond)供称,当天是受训后首天当更,在到达7楼时他见到辛普森与德纳姆,感觉他们已控制现场,他进入704号单位内,见到一名男子,他背后则有一名女孩。他说该女孩可能是报警的人,见她面上有血渍便与她交谈,希望平复其情绪。但辩方律师富特曼(Leeanne Footman)交叉盘问时,质疑沃尔龙德去年原审与今次审讯的供词有不同,指他的记忆可能有误,沃尔龙德同意。
另外,皇家骑警刑事搜证科人员温德尔(Joanne Wendell)表示,她在案发当日(2014年5月4日)下午2时多到达现场负责搜证,包括拍照、以胶纸套取墙上及衣服的血渍,并且用涂抹(Swab)方法收集血渍及其它证物的DNA样本。
温德尔称首先为满身是血渍及黏毛发的被告拍照,并用胶纸及涂抹方法收集他身上及衣服上的血渍样本。她解释这样做因为当时血渍仍是湿,以及避免在他离开现场后,身上的证据受到污染。
主控官特地向陪审团出示温德尔拍摄的照片,照片中被告全身特别右边身,溅有大量血渍,面上更是血渍斑斑。主控官又出示温德尔拍摄一名女孩的照片,该女孩衣服及袜底都染有血渍,面上(鼻头左边)也一片已干的血渍。
温德尔称当日下午7时后,再奉召到列治文骑警羁留所,为被告左臂上端(接近膊头)一个印痕(mark)取证及拍照。她形容该印痕是圆形及有一些黑痕在周围,看来像一个被咬的痕迹。主控官问她为何不在现场拍摄,温德尔指在现场被告穿上衣服,根本不知他身上有这个印痕。
44岁的吴建华涉嫌杀害36岁妻子程锦(Jin Jenna Cheng),被控二级谋杀。该案在去年9月曾经审讯,但由于陪审团在退庭商议13日后仍未达一致裁决,最后发还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