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待死者的房东夫妇潘学泉和陈惠珍。 互联网
■死者余玉莲。 互联网
新加坡一对房东夫妇施8个月酷刑,将一名智障女房客虐待致死,法官斥责两人“极为残忍、没有人性”,判男被告坐牢14年、鞭打14下,女被告坐牢16年半。
两名被告为38岁货仓管理员潘学泉和33岁家庭主妇陈惠珍,早前分别承认4项和14项罪名。他们原本被控谋杀,后改控以危险武器重伤、重伤和伤人。
死者余玉莲(26岁)于2015年4月13日,被发现死于兀兰九道第878座组屋三楼一个单位,死时卧尸在睡房床褥上,尿湿床褥,臀部血肉模糊,也许是因此痛得无法穿裤子,赤裸下身死亡。
案情指,死者与两名被告非亲非故,但亲切地称他们为“姐姐”和“姐夫”,2013年尾开始寄住在他们家。从2014年8月到死者断气的8个月里,两名被告用尽各种方法虐待她,侵吞她所有收入,要她负责所有家务,还天天体罚。两人起初对她拳打脚踢,后来用各种“武器”。死者在断气前一天已非常虚弱,但被告仍用一卷透明缩膜和胶桶等继续对她施暴。
验尸报告显示,死者12处肋骨骨折,7处椎骨骨折,胃部破裂,全身都是水泡和瘀伤,被打成尿失禁。她死于急性脂肪栓塞,原因是虐打的冲击大到令皮下脂肪组织脱离肌肉入血,干扰血液在肺部获得氧气,最终导致心脏和呼吸衰竭。
法官符晓平宣判时说:“这是一起骇人听闻的案件,两被告用极为残忍、没有人性的手法虐待他人,最终导致她身亡。”判刑比控方要求的更重,法官解释重判原因,指死者是弱势女子,把两被告当作家人,显然对他们极为信任,但被告却违背了这份信任。
这宗案件受到全国关注,民众对被告愤怒,甚至怪责律师帮他们辩护。被告代表律师陈俊良表示,作为无偿义务律师,为被告辩护是他的工作和责任。两名被告有14天时间决定是否要上诉,他认为刑期合理,表示不会建议两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