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osehead Breweries控告美国有酿酒厂的鹿商标和名字侵权。 加通社
综合报道
加国最大独立酿酒厂Moosehead Breweries入禀法院,控告美国佛蒙特州拉特兰市的小型酿酒厂Hop’n Moose Brewing Co.侵犯其注册商标,指两者的名字和商标设计相似,或会损害原告的品牌。
根据法庭文件指,Moosehead在美国注册了多个包含“moose”和“moosehead”字眼、以及设计中有麋鹿头部和鹿角的商标,有关名字和商标最迟在1970年末期开始在美国使用,见于啤酒品牌和各式消费品,如酒杯、服饰、海报、贴纸、啤纸和原子笔等。
集团又指在提出诉讼前,曾反复和多次要求Hop’n的东主Dale Patterson停止使用其商标,惟Patterson不肯,故才诉诸法律,但仍愿意透过对话解决争议。
Hop’n 2014年开始营业,最近开始生产罐装啤酒,并于约15间公司附近的商店出售。Moosehead指Hop’n自开业之初一直在宣传物料和消费产品上使用其商标。
Patterson表示没料到Moosehead会提出诉讼,但无意修改商标。Moosehead 2002年和去年亦曾次状告其他同业侵犯商标。资料来源:加通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