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获赔偿超70万元。资料图片
卑诗省列治文一个华裔男子3年前横过马路时,被汽车撞至重伤,要住院48天。卑诗最高法院法官判受害人获赔偿超过73万元,其中37.3万元为日后的照顾费用。
据《列治文新闻》(Richmond News)报道,法庭文件显示,事发于2016年12月24日平安夜,洋名约瑟夫的何姓(Joseph Ho,译音)的退休银行经理及地产经纪,在奥尔德桥路(Alderbridge Way)夹榆树桥路(Elmbridge Way)附近的Rona Building Supplies购物后,步行到巴士站,在他横过马路时,一辆汽车从他的左边把他撞倒。
当时76岁的被害人被汽车撞倒时,行人过路灯是绿色,即是行人可以安全横过马路。
深切治疗体验极度痛楚
华裔汽车司机叶锦章(Kam Cheung Ip,译音)在事发后留在现场,配合警方的调查。
法庭文件显示,该宗交通意外导致受害人轻度脑震荡,以及骨盆、左膝和椎骨骨折。他形容极度痛楚,任何小动作都会引起刺痛,假如痛苦程度分10级,那么其感受到的痛楚便是最高的10级。
文件又指出,当事人在大约10年前遭受过脑外伤,因此该宗交通意外容易令他的认知症状加重。
何先生最初被送往列治文医院,其后被转送到温哥华综合医院的深切治疗部。
何先生接受了骨盆手术,然后被送回列治文医院。事故发生后,总共留医48天。
事发于奥尔德桥路夹榆树桥路附近。Google Maps
获28万元非金钱损失赔偿
文件显示,当事人来自香港,自1985年起一直居住在列治文,经常乘坐汽车、巴士和步行,在低陆平原四处游览和闲逛。
意外发生前,何先生每星期两次与舞伴一起跳舞伴,两人自1995年以来便认识,而她经常到对方的寓所,帮忙维修房屋和做园艺工作。可是意外后,何先生已无法再从事这些活动。
案件于4月在温哥华的卑诗最高法院审理,何先生的舞伴在庭上称,意外发生后,她每周探访他5至6天,每次6至8个小时。
何先生在庭上表示,自意外发生以来,他的思维比以前为慢,而且他无法像以前那样经常阅读。他还说,由于骨盆疼痛,他走路的速度更慢。
一个医生作供称,由于这次事故,何先生的整体生活质素受到影响,令他有患骨关节炎的风险。
经过审理,法官阿姆斯特朗(Trevor Armstrong)在12月20日作出裁决,判受害人获赔偿373,157元,以支付未来的护理费用,包括物理治疗、家居清洁和生活辅助等。
此外,何先生获得28万元的非金钱损失赔偿,以及8.5万元的信托,作为他的舞伴所提供的照顾。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