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2点后禁卖酒 夜店东主促放宽限制

加拿大都市网

TORONTO, ON - OCTOBER 16 - The Anne Boleyn is a new pub located at 117 Peter Street in Toronto. Photographed on October 16, 2017. Carlos Osorio/Toronto Star
■有夜店东主希望可以放宽凌晨2时后不准卖酒的规定。 星报资料图片

综合报道

元旦日即将来临,多市民众又有机会在酒吧畅饮庆祝,有多市夜店东主期望安省酒类管制局(LCBO)长远可以放宽限制,或者多市市府可以绕过省府,放宽凌晨2时后不准卖酒的规定。

根据酒管局现行规定,持牌酒商凌晨2时后不准卖酒。多伦多商业促进区协会(Toronto Association of Business Improvement Areas)总监兼夜店东主苏特兰(Spencer Sutherland)说,多市政府其实有权在适当情况下,更改夜店最后卖酒时间,例如将有关时间延长至凌晨4时,但最重要是社会要有共识:“与全球其他主要城市比较,凌晨2时肯定是太早了,夜店晚收可以反映多伦多是怎样现代的大城市。”

安省政府过去曾在特别节日,容许夜店最后卖酒时间延长至凌晨4时,例如多伦多国际电影节、加拿大音乐周或时装周等。多市政府则曾经在2010年举行世界杯期间,容许民众提早在早上10时买酒,去年欧洲国家杯举行期间,酒吧也可以提早在早上9时营业。餐饮业顾问威尔逊(Geoff Wilson)说,年轻人普遍深夜11时才会出外耍乐,延长营业时间意味夜店营业额可以上升,长远可能有利经济。

多伦多非牟利组织“反醉驾母亲”(Mothers Against Drunk Driving)负责人梅利(Andrew Murie)则认为,延迟最后卖酒时间代表有人会“饮更多酒”,消费者容易在群众效应下醉酒,放宽时限也意味执法部门要进行更多巡查。

资料来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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