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某健身俱乐部老板兼教练陈某2017年7月杀害了一名27岁的女子李某,并将其抛尸于河道。随后陈某被警方依法逮捕。5月18日上午,嘉兴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去年7月10日,嘉兴警方接到王某报警称,女友李某失联24小时。警方立即展开了调查。当天下午,警方通过监控发现了李某的白色本田车的踪迹。随后,警方控制住了一名可疑男子——陈某。
陈某,1988年出生,是一家健身俱乐部的老板。《钱江晚报》报道,两天后,警方通过勘查和搜寻,将李某的尸体打捞上岸。随后,陈某在大量证据面前,终于供述了他杀害李某抛尸的犯罪事实。警方调查发现,陈某有前科,且极为恶劣。
2003年,15岁的陈某,去奶奶家盗窃财物被当场发现,他将奶奶用被子闷死,还将尸体焚烧灭迹。到案后,他交代称被大孩子索财,不好向父母开口,才去偷奶奶的。
2014年9月,服刑11年的陈某因减刑提前出狱。
2015年,陈某经人介绍娶妻生女。刚出狱时,他做过一段时间装潢,之后开始做健身教练。2016年,陈某和朋友合股开了一家健身房,自己当上了老板。
在一次户外运动中,被告人陈某与被害人李某结识、之后发现李某急于全额买房,便以有熟人、可以便宜拿到房子等骗取了李某信任。在向房产仲介等简单询价后,陈某发现无法买到符合李某心理价位的房子,于是萌生骗李某投资的想法。
去年7月8日,陈某以看房为由约李某于次日见面。当晚,陈某将健身房中的监控设备关闭。去年7月9日早上7时许,陈某来到健身房后,考虑到当天9点健身房要举办活动,其员工可能提早到,便在微信中通知员工不必太早上班。当天7时50分许,李某驾驶浙F牌照的房车来到健身房。在健身房内,两人因故发生冲突,陈某持壶铃猛击李某头部数次,见李某没动静后,将其装入健身房门口的垃圾桶内。
在装运过程中,陈某感到垃圾桶盖有动静,又持刀捅刺李某数刀。并将垃圾桶运放置被害人的房车内。之后陈某收拾了一下现场,紧接着在健身房举办了一场活动。当晚21时,陈某在被害人脚上绑了一个壶铃后,驾驶被害人房车将尸体抛到之前踩点过的长水路虹海桥下的河道内。
